【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19日專電)為了和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新加坡政府正在考慮修法,網路用戶在家下載非法軟體或影音檔案,都視為犯法,將受到最高二萬新元(新台幣四十萬元)或六個月有期徒刑的懲罰。
這項修法建議,計劃針對家庭用戶從網路非法下載音樂、電影及電腦軟體到電腦中,都將有更嚴厲的處罰;修法草案今天在新加坡國會討論,並希望能在今年底生效。
這項修法是新加坡和美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要求的。
Rajah and Tann律師事務所負責智財權、科技和娛樂等法律項目的律師劉國敬(Lau Kok Keng的音譯)表示,這項修法是無可避免的改變。
劉國敬說,在網路海盜行為不斷升高之際,必須採取嚴厲的威嚇手段來遏止這種非法行為。
但是,劉國敬也坦承,要抓在家從事網路盜版的人,似乎有些困難。
包括新加坡的唱片產業協會、電影協會、商業軟體聯盟以及娛樂軟體協會也都宣佈,將向政府提出必須修法制裁非法下載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