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說,環境科與環保署合併毋須強制遣散員工,但會刪除四個首長級職位。
她在立法會上回應李鳳英議員的提問時稱,現有架構中需要刪除四個首長級職位如下:a環境保護署署長(首長級薪級第5點)、b環保科一名首席助理秘書長(首長級薪級第2點/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及c兩名首席環境保護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上述職位原任人會透過調職或退休處理。
她又說,當局並打算在明五年4月1日前,透過自然流失或第二輪自願退休計劃刪減二十九個非首長級職位,其中包括五名高級環境保護主任、三名環境保護主任、三名總環境保護督察、十一名高級環境保護督察等。
有關職位刪減只屬初步建議;職位實際上如何刪減有待新組織的人手計劃落實方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