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訊】中國人權10月12日發佈新聞稿: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株連兒童﹐已有至少5名兒童因而喪生。
中國人權最近接獲有關法輪功兒童遭受迫害的報告﹐根據這一有具體情節的案例報告﹐在中國至少已有5名少年兒童﹐因受法輪功的有關牽連而非正常死亡﹐其中最大的17歲﹐最小的僅僅只有8個月。許多法輪功修煉者被政府關押而非正常死亡﹐他們的孩子也變成了孤兒﹐並因而失學。有的孩子與修煉法輪功的父母一起被關押﹐有的孩子則被強迫與父母分離。參與修煉法輪功的少年的狀況更加惡劣﹐他們被強迫寫保證書洗腦﹐不准上學﹐被拘留和送進勞教場所。
孟昊死的時候年齡還不到8個月﹐他的腿脖子上有兩道很深的傷痕﹐頭部有兩塊紫色瘀血斑痕﹐鼻子中還有血﹐這是法醫檢查報告講述的傷情。孟昊的母親王麗萱是法輪功修煉者﹐2000年10月孟昊隨母親王麗萱一起被關入北京市團河勞教所。2000年11月。他們的親屬即接到他們死亡的通知書。法醫對王麗萱的死亡鑒定是﹕王麗萱頸椎已斷﹐坐骨斷裂﹐頭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針頭。
陳英是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學生﹐他因為反對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1999年8月16日到北京上訪。他被警察抓捕押解回佳木斯的途中﹐不堪忍受警察的毆打﹑恐嚇和污辱﹐跳下火車摔成重傷。佳木斯市國家公安幹部李政委在陳英被送到醫院後﹐對醫生說﹕“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氣﹗”當晚陳英被直接送到河北省豐潤火葬場冷凍。
河北省雄縣的劉倩非正常死亡時年齡12歲﹐劉倩原患有白血病因而2003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並在幾個月後病情好轉恢復上學。但是學校得知劉倩修煉法輪功後﹐強迫劉倩寫不再修煉的保證書﹐因劉倩拒絕寫攻擊法輪功的保證書﹐被學校強制送到家中﹐並在2004年中國新年因抑鬱而死亡。
根據國內外追蹤法輪功受迫害的專題報導﹐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遭受毒打虐待而死亡的人數﹐截止2004年9月18日已經達到1﹐047人﹐而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數以萬計。這些死亡和關押﹐已經造成了大量兒童淪為孤兒﹐無人照料﹐失學和流離失所。
今年才4歲的蓉蓉3年半以前就失去了父親。她父親在2000年11月在山東淄博的一個勞改農場非正常死亡。蓉蓉的母親從2001年即逃亡在外﹐她母親是因宣傳法輪功被通緝而逃亡的。蓉蓉因此一直由外婆撫養﹐但是外婆由於悲哀不久前去世﹐蓉蓉成了無人照料的孤兒。5歲的女童林慧璇則是被與父母強行分離﹐她的父親林燕清雖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博士後﹐但因修煉法輪功2003年被判處3年勞動教養。林慧璇的母親徐蕾以及外祖父﹑外祖母﹐也都是法輪功的修煉者﹐他們都于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並從哈爾濱押往北京關押﹐林慧璇失去了親人照料。
甘肅蘭州化學工業公司職工趙旭東的家中﹐現在僅有年邁的父親和8歲的女兒相依為命。趙旭東2003年12月7日被關押在蘭州市華林山第二看守所﹐同時被關押的還有其他法輪功修煉者。趙旭東2004年2月7日非正常死亡﹐臨去世前幾天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送入蘭州市監獄醫院幾天後去世。據目擊者稱﹐趙旭東死時鼻子裡都是血。趙旭東的母親白金玉于2003年12月7日同時被抓﹐現不知關押在何處。趙旭東的妻子李紅萍﹐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判處3年勞動教養﹐現在已經被非法關押2年多。
為法輪功辯護或親屬是法輪功修煉者的﹐也往往會受到株連喪失掉學習的基本權利。2004年2月18日﹐遼寧昌圖縣第一高中的學生王哲被學校開除﹐原因是王哲在學校為法輪功辯護。4月6日王哲與母親去學校要求恢復學籍﹐卻遭到了警察的逮捕。康佳琪曾在河北衡水市第二中學讀書﹐她母親是這個學校的老師。由於她母親練法輪功﹐該校強迫她離開學校。
中國人權強烈譴責侵犯兒童基本生存權﹑發展權和受教育權的行為。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宣告﹐兒童必須受到特殊的照料和看護。1989年的「兒童權利公約」強調﹐每一兒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權﹐各國應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保護兒童免受身心的傷害和忽視。中國在1992年就正式地成為該公約的簽字國。中國政府必須履行保護兒童權利的國際法上的義務﹐停止侵犯兒童基本權利的行為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犯兒童權利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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