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13年 硃蓋墨解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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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桃園地區一塊價值近億的六百坪土地,上演兄弟檔與親戚的土地爭奪戰,其中有一份同意移轉土地的切結書,若是先簽名捺印,再填寫切結內容,即顯示是偽造品,兄弟將可奪回土地,反之則否,結果,刑事局鑑定出的「硃蓋墨」現象,解開了謎團。

這三個字,讓這對兄弟最後輸掉官司,失去土地,還因誣告被判刑五個月。

原因是這份切結書簽立後,因摺疊之故,出現一個紅色指印,這個指印與切結文字的兩個黑色字跡交疊,若指印在上、黑字在下,顯示先有切結文字,後來捺下的紅指印才會印在黑字上,也就是所謂的「硃蓋墨」。

相關官司共有三件,始於民國八十年,一件一件打下來,共歷時十三年,最後一件誣告官司,最近三審拍板定案,為整起爭地糾紛劃下休止符,三名當事人如今都已是七旬上下的耄耋老者。

爭地糾紛起於游姓兄弟被指積欠張姓姻親六百萬元,兩人決定家族分產時,把他們分到位在桃園的一塊六百坪地,移轉登記給張某抵債,經張某同意,雙方簽立切結書。當時為七十三年,這塊土地與周邊未開發,價值不高,但八十年前後,土地暴漲,變成價值不菲的精華土地,等到張某拿著切結書要求游姓兄弟履行約定時,兩人非但不認帳,還於八十年間控告張某偽造切結書。

法院調查當初簽立切結書的過程為,游某夫婦邀請張某、一名當證人的賴姓親戚及代書,簽下共有財產處分協議書和切結書,相關人各在兩份文件上簽名蓋章或簽名捺指紋,完成約定。但游姓兄弟審理時稱,他們不識字,才在切結書上簽名,當時不知有切結書;後來又主張,張某等人趁他們兩對夫婦疏忽,拿出空白紙要大家簽名,事後張某再偽造內容填上切結文字等。

至此,一旦證明切結書出於偽造,則游某所說不假,不僅張某的偽造文書罪成立,游某也勢必贏得土地。法院遂把切結書交給調查局和刑事局鑑定,調方表示,因紅色指紋捺印不清等因素,無法比對;刑事局針對切結書左方的賴姓證人紅色指紋,與右方切結文字中的兩個黑色字體重疊部分,使用精密顯微鏡放大觀察,鑑定出黑字在下,紅色染跡在上,是「硃蓋墨」,再以透明片比對,認確是在紙張摺疊時,紅色指紋轉印到黑字上。

有「硃蓋墨」佐證,法官解析,游某二人並非不識字,而是初中畢業,且從商,不可能會在空白紙上簽名,何況游某夫婦和賴某五人都簽了;又切結書內容與共有財產處分協議書內容一致,但張某未持有協議書,若非當場依協議書內容比照寫下切結書相關地號,張某怎可能於事後一字不漏熟背出協議書內容,再私下偽造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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