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唐兆君綜合報導)四川南充市原副市長李斌,涉及貪污的金額近200萬元,還有公司股份及房地產。這是南充市建市以來涉案人數最多、領導級別最高、違紀金額最大的腐敗窩案。然而,10月10日在庭上,李斌振振有辭地辯解,逢年過節,確實有親朋好友送錢,但這是一種社會風俗習慣,他一般都會收下。
據中新網報導,有大量的證人證言、書證、鑒定結論,證明李斌在1997至2002年的時間中,利用職務之便,通過打招呼、開公司等方式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144萬餘元,港幣12萬元,美金5千元,已構成受賄罪。同時李斌先後被扣押、凍結貨幣、房屋、汽車、股票等財產折合人民幣407萬餘元,其餘財產128萬餘元李斌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經查證,也無合法來源的根據,因此李斌還被指控犯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據檢察日報報導,南充大都會案是四川泰升集團開發的南充大都會工程,屬於超道路紅線、超建築紅線、超建築高度的「三超」建築,開發商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有向國家工作人員請客送禮等現象。此案通過群眾舉報後,有關部門很快查明,其中,南充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李斌為南充大都會工程腐敗窩案中職務最高的犯罪嫌疑人,此案共揪出貪官16名,除李斌外,其他人現正在服刑。
李在法庭上沒有完全否認有關事實,但其辯稱,收受現金基本上是在中國新年假日,他認為這是一種社會禮儀風俗,他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給送禮者以支持和幫助。對其所收財產股份,李斌也辯稱不是受賄,他說,當時與劉某、楊某等有約定,成立的公司為股份制公司,他雖不出資,但參與經營,風險共擔。
由於本案案情複雜,將於本月13日將再次開庭,進行法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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