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日訊】為了澄清謠言、去偽存真,丟掉假斯文,必須鄭重聲明:
1、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絕對沒有社會上流傳的腐敗問題,一切正常,僅僅有點小問題都是由下屬小公司造成的。
2、原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楊漢中應負全責,絕對與副職幾乎無關,這是公司內部共知的常識。
以前的領導是否將被追究責任與本聲明無關,只要搞清楚上述兩個「絕對」,把責任可分清楚了,就會明白一個「常識」:一把手應負全部責任,與副職無關,副職也是前任不負責任的受害者。聲明的核心概括為「兩個絕對、一個常識」。
由於政府對信託業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缺乏規範有效的指導,信託業表現出一定程度上的無序和混亂,失誤時有發生。公司在九三年、九四年期間,先後全資興辦了南京信藝廣告公司、南京信通質押公司、南京信投實業公司和南京信融房地產開發公司、公司控股的江蘇瑞啟有限股份公司。實際共投入註冊資金898萬元。截止1999年9月,在原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楊漢中的直接管理和庇護下,各小公司造成了近億元的損失:
南京信藝廣告公司
1993年初,由公司全額投入100萬元註冊資金成立。法人代表人、經理:金川(系公司派出人員)。損失公司貸款餘額1317萬元。
一、 該公司轉貸出去的款項
1.南京蘇達物資供銷公司 500萬元
1996.12.19,蘇達公司向信藝公司借款500萬元,借條上說明當月24日歸還,未說明借款用途,沒有擔保人。此筆款至今未歸還。
2.南京新世紀電子電器設備技術公司 265萬元
95年2月22日至96年7月15日,新世紀公司還款50萬元,尚欠信藝公司265萬元。
上述款項均以打借條的方式借出。目前新世紀公司法人代表葉申生已被判刑,公司關閉。
3.南京恆元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5萬元
95年7月13日借款20萬元,96年2月2日借款15萬元,96年7月23日,恆元公司還款10萬元,尚欠信藝公司25萬元。
96年4月30日,新世紀公司、恆元公司、信藝公司三家簽訂一份協議書,商定信藝公司租用新世紀公司的辦公用房,每年租金2萬元,租期10年,共計20萬元租金,由恆元公司一次性給付新世紀公司。根據這個協議,信藝公司欠恆元公司20萬元辦公房租金,相抵沖實際上恆元公司欠信藝公司5萬元。
哪有10年房租一次付清的道理?
4.海英之 10萬元
96年4月26日,海英之公司借款金額20萬元,96年9月28日,還款10萬元,尚欠信藝公司借款10萬元。
5.江蘇萬利豐工貿有限公司 20萬元
94年2月22日,信藝公司與萬利豐公司簽訂一份協議書,約定聯合經銷16坑燈坯布,信藝公司提供萬利豐公司20萬元資金。協議還約定聯合經銷為3個月(94年2月24日至94年5月24日止),期限屆滿,萬利豐公司未還款。
萬利豐公司實際上已不存在,當時萬利豐公司侍衛宏目前不知去向,此款難以收回。
6.天達利 200萬元
95年7月至98年9月止,天達利公司付給信藝公司共計1008700元利息。在收息的憑證中未註明付借款利息。97年4月13日,信藝公司與天達利公司簽訂了借款展期協議,確認了這筆借款,但是沒有擔保人。
7.文化用品 3.85萬元
97年借出5萬元,97年8月12日制定還款計劃,目前尚欠3.85萬元,正在催收之中。
8.拍電視劇和借款還息 275.95萬元
二、幾點看法
1.無財產抵押擔保或提供相應的擔保單位,用普通借條就可借出大額國有資產,實屬無法無紀。
2.有假借合作之名,行轉移國有資產之實。
南京信通質押公司
1993年11月由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出資100萬元註冊成立,經營範圍為實物典當服務;珠寶,字畫,工藝品銷售。在1997年被南京人民銀行,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佈撤銷。 現欠公司貸款799萬元(1998年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核銷了其中270萬元)。
一、 該公司放出去的貸款
1.蔡繼忠 15萬元
94年6月20日,蔡繼忠以座落在南湖小區安民村8號2幢401室,面積為76.02平方米住宅房一套(私有房屋所有權證建商字00167號)為質押物,簽訂質押借款協議。借款15萬元,期限3個月(94年6月20日至94年9月18日)月利2.4%。還款期限屆滿,蔡僅付利息1.35萬元,本金15萬元未能償還。於是向法院訴訟,因雙方未辦理有關房產登記手續,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協議認定無效。
2.南京貴妃健身用品廠 20萬元
95年1月18日,貴妃廠以貴妃註冊商標及貴妃牌健身枕帶6箱,健美浴巾63箱,小黃帽12000頂,雙防電焊牌5000片為抵押,借款20萬元,月利率2%,期限30天。(95年1月18日-95年2月17日)期限屆滿時,未能還款。
3.南京百士達貿易公司 41萬元
百士達公司以圓頭鎖眼機等機器作為質押物向信通公司借款合計為41萬元,期限均為1個月,月利率2%,信通公司未實際佔有質押物,到期後百士達公司未能還款。
4.南京儀錶元件廠 25萬元
96年3月15日儀錶元件廠以女神麵包車一輛、中旅麵包車一輛、躍進136貨車一輛、線材割機床一台、國庫券3張(4萬元)為質押物,向信通公司借款25萬元,月利率2.5%,期限3個月。到期後未能還款,向法院訴訟。
市中院已受理此案,本案已執行國庫券抵債款67680元,尚欠225299元債務暫無履行能力,裁定中止執行。
5.南京洪海竹木有限公司 370萬元
96年5月6日,信通公司與洪海竹木製品公司簽訂一份370萬元的質押借款協議書,期限3個月。賽福公司為洪海公司借款提供擔保,且洪海公司將《土地使用證》作為抵押。合同到期後,未能還款。於是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
98年2月23日市中院下達民事判決書。該院認為:信通公司與洪海公司、賽福公司簽訂的質押借款協議,是名為典當,實為企業之間拆借,違反了國家有關金融管理法規的規定,應屬無效。
6.南京富豪傢俱有限公司 15萬元
96年1月26日,富豪公司以庫存鋼材為質押物,與信通公司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借款15萬元,期限3個月,月利2%。合同到期後未能還款,多次索要未結果。
7.馬迎春 借款1萬元
94年7月28日,安徽庚江縣桂元鄉桂元村龍埂村民組村民馬迎春,以宏基386sx/25筆記本噴墨打印機及附件一台套為質押物,簽訂借款協議,借款1萬元,期限為2個月,月利率為2.5%。期限到期後,還款6000元,尚有4000元未還(該筆記本電腦已貶值完畢)。
8.南京集慶建材經營部 借款6.5萬元
95年8月17日,南京集慶建材經營部以電焊條壹噸,為質押物,借款6.5萬元,期限一個月,月利2.5%,到期後還了8000元,餘款至今無果。
9.南京振環寵物中心 兩次合計借款30萬元
95年6月2日,以BUICK汽車壹輛為質押物,與信通質押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借款20萬元,期限5個月(此筆是展期合同,94.2.4.-95.5.4),月利1.65%,至今未歸還。
96年1月10日,又以標緻505汽車壹輛為質押物,借款15萬元,期限一個月,月利2.2%,借款期滿後還了5萬元,尚有借款10萬元未還。該車的使用年限屆滿。
10.陳堂勇 借款20萬元
96年8月19日,陳堂勇向質押公司借款20萬元,期限3個月,月利2%,到期未能還款,於是向法院訴訟。98年8月19日,在建鄴區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如下協議,陳堂勇欠質押公司借款本息24萬元,分別於98年9月5日前歸還8萬元,於98年12月30日前歸還16萬元。至今無果。
11.南京寧丹衛生保障用品廠 借款65萬元
1996年7月12日以該公司國產衛生巾生產設備一套為質押物借款65萬元,期限3個月。到期後未還款,寧丹公司已不存在,質押設備不知去向。
12.南京情侶服飾設計中心 借款59萬元
以庫存服裝、毛料、一套住房產權證及81克黃金分四次借款59萬元,到期後都未能還款,服裝和毛料基本霉爛嚴重貶值,只折價處理1.95萬元,黃金變賣了0.6萬元,房屋產權不是質押人所有,不能抵債。
13.南京鑫鴻鑫貿易有限公司 借款20萬元
96年12月31日,以庫存商品為質押物續借款20萬元,並由南京奇旺閣大酒店全部資產抵押。(未見抵押證明)
14.鄭閣奇 借款25萬元
96年3月25日,以奧迪100轎車壹輛為質押物,借款25萬元,期限為3個月,月利1.8%,到期未歸還,汽車也不在信通公司保存。
15.南京佳新房地產開發公司 借款50萬元
1997年1月15日以奔馳560一輛質押借款50萬元,期限一個月,到期後未能還款,其質押物奔馳轎車從未放在信通質押公司。
16.劉正同 借款10萬元
97年6月16日,以夏利出租車壹輛為質押物,借款10萬元,期限一個月,月利2.3%。到期後未能還款,還了2萬元。
17.馬文斌 借款10.5萬元
97年5月9日,馬文斌以夏利出租車和有價證券為質押物,借款105000元,期限九個半月,月利2.5%,並有南京金 紡織品公司擔保。到期後未能還款,擔保單位也未履行擔保責任。
99年5月7日,信通公司與吳澤群簽訂一份還款協議,約定吳澤群自願替馬文斌還清借款,保證在99年6月8日前還清本息,並由南京澤順苑賓館有限公司擔保,至今未還款。
18.劉英 借款5萬元
96年10月21日,劉英以在市信託公司存單兩張合計3萬元為質押物,向信通公司借款5萬元,期限一個月,月利2.2%。借款到期後未歸還,存單也被取走。
19.南京源勝貿易公司 借款合計69.7萬元
1995年12月31日至1996年1月12日以5100噸煙煤質押,分四次借款53.7萬元,1997年6月17日又以一輛東風半掛車質押借款8萬元,到期後所有借款都未能還款。在信通質押公司多次索要下,1998年4月3日源勝貿易公司簽定了還款協議,增加南京光明汽車有限公司作為還款擔保人,承諾至1999年7月前全部還清欠款本息。但迄今為止沒有履行還款協議,質押物煙煤和東風半掛車都不知去向,還款擔保人南京光明汽車有限公司由於過了訴訟時效也未承擔賠償責任。
二、對信通質押公司貸款的幾點看法
1.虛設財產抵押擔保,轉移國有資產。
2.質押物滅失或嚴重貶值,欠款單位大多破產或停止經營,欠款個人不知去向。
3.有故意讓過訴訟時效期的事實。
南京信投實業公司
1993年8月由公司全額投資100萬元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經理邵彭年(系公司副總,在服刑)。該公司主要以經營大宗物資類商品為主。
一、 該公司的主要情況如下:
(一) 債務
1.交行貸款 1000萬元
此筆貸款1999年6月30日到期,由於該款轉借給信融房地產公司使用,還貸困難。
2.信託投資公司貸款324.6萬元
(二)債權
1.南京佳事得玩具有限公司 190萬元
至今為止,佳事得已還款80萬元,尚欠款190萬元。
2.南京長源石油化工公司 95.8萬元
1995年10月18日,信投實業公司與長源石油化工公司簽訂一份經銷合同,約定向信投公司供應70#、90#汽油共計1140噸,總價款200萬元。合同簽訂生效後,信投按約支付貨款,但長源公司未能按約供貨,以後長源退還部份貨款,但餘款95.8萬元,未能退還,於是向法院訴訟。
由於長源公司目前資不抵債,瀕臨破產,財產已被數家法院查封。
3.新疆莎車棉紡廠 154萬元
1999年4月30日,經新疆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還付本息181萬元,該廠自1996年3月份起一直停產,從未恢復生產,已經沒有履行能力,判決無法執行。
4.揚州大華巾被長 6萬元
1999年4月5日,揚州中院裁定,該廠宣告破產,債權分配為0。此款無法收回。
5.南京日鑫公司 30萬元(13噸棉紗)
因信投公司保管不善,紗質霉變,日鑫公司拒絕付款。
6.雙閘紡織廠 1.5萬元
7.庫存Hg20kg 15.7萬元
南京信融房地產開發公司
該公司成立於94年,註冊資金1000萬元,實際投入資金538萬元。目前,欠公司貸款3200萬元,欠交行貸款1500萬元(此款99年9月18日到期),欠信投實業公司1000萬元(信投公司的交行貸款1000萬元轉借給信融公司,已於99年6月30日到期,未歸還)。合計貸款為5700萬元。
損失最大的一筆是位於石頭城69號小區計劃,投入土地轉讓費2610萬元。因土地轉讓方金陵汽運對土地轉讓提異議,產生糾紛,錢地兩失。
江蘇瑞啟實業公司
1994年8月成立,由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揚子石化公司、中國電子物資蘇浙公司、上海大陸國際貿易公司共同投資組建,註冊資金成立時為300萬元,實收資本150萬元(1996年5月該公司總經理侍偉宏偽造資料將註冊資金增資至600萬元),我公司實際投資60萬元,佔有股份40%。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楊漢中(系信託公司總經理)
一、概況
1. 主要投資情況:
(1)江蘇精科互感器有限公司,1995年5月投資353.6萬元,占總股份的52%。因欠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貸款,以該投資評估值449.1萬元抵沖欠貸款本金410萬元和相應利息。
(2)新瑞啟通信產業公司,投資138萬元,該投資股權已被南京金利泉公司因欠款糾紛訴訟保全,繼而又被南京信融房地產公司因與南京金利泉公司的欠款糾紛被再保全。
(3)金瑞啟文化傳播公司投資的34.3萬元,破產。
(4)華清園酒店投資的5萬元,破產。
(5)和青旅服裝公司的投資7.8萬元,破產。
2. 瑞啟公司債權債務情況
至1999年停業時為止,公司虧損1008萬元,債務高達2200萬元,其中欠南京市信託投資公司貸款本金858萬元(後以江蘇精科公司股權沖抵本金410萬元),債權和股權1900萬元都無法認定。
二、關於瑞啟公司的幾點看法
1. 原信託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楊漢中給瑞啟公司總經理侍偉宏創造機會,使之於1999年5月從容離開公司出走,至今下落不明,還騙說已經報案,其實從未向檢察機關報案。
2. 瑞啟公司財務十分混亂,憑證資料不全或滅失。
3. 大部份報銷憑證由侍一人操辦,嚴重違反了財務制度。
4. 擅自主張,隨意經營,有與其它公司連環犯案的事實。
5. 詐騙銀行貸款,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損失。
6.有貪污公款的重大嫌疑。94年12月21日,由交行匯出兩張匯票,合計28萬元,打入侍偉宏牡丹卡,後作了部份報銷,尚餘4.8萬元仍在卡上,被侍偉宏帶走。
96年10月8月付興良會計事務所第三營業部審計諮詢費現金6.093萬元,分別開了三張是江浦縣工商企業統一發票。其中有一張發票無複寫跡。
99年初,侍要求會計開出收據,稱在外收了現金,但至今現金未交給會計上帳。
將價值51808.97元存貨線材拖至宿遷,但無款回來,情況不明。
98年3月9日侍要求會計開出11張收據共計209萬元,註明收利息款,全部交給了侍偉宏,但是不見款到帳。
7.上海大陸公司自瑞啟公司成立時起即一直未到會,查無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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