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日訊】去年的這個時候,因為李思怡一案,網絡上進行了一次非常有聲勢的絕食活動,陸續參加絕食有一百多人。當時我選擇了十月一日這天進行絕食。與大家不同的是,很多朋友在絕食後都寫了紀念這次活動的文章,發表各自的感受和對小思怡的深切懷念,這些文字今天讀來,其悲楚之情依然令人泣下不已。
在那一整天的絕食中,我起初也一直衝動著想寫出點甚麼來,可是坐在電腦前,兩手放在鍵盤上,整整一天的時間,竟打不出一個字。說實在的,我當時想得更多的,卻不是小思怡,而是李桂芳——李思怡的媽媽——那個令人痛恨又無奈的吸毒者、偷竊者。
當時我一直不明白,當她被捕後,究竟為自己的女兒做了些甚麼呢?只是如媒體上報導的那樣,向公安乞求和哭訴嗎?在她被捕的那些天當中,她究竟是怎樣做的,她果真盡力了嗎?想到這裡,我不禁為自己如此去揣度一個母親而赧然,甚至我曾經有過一個更加卑鄙的閃念:這個做母親的,或許正在期待著將要發生的事情。
在把所有的憤怒傾瀉到公安身上之後,又去以最壞的惡意責怪一個母親,也許是我對於李思怡的死感到至今也無法接受的原因所致吧。從媒體的報導和網絡上熟悉的朋友對這件案子的反應情勢來看,那些有了孩子的父母親,與未婚的年輕人迥然不同。對於一個三歲多一點的小女孩如此的死法,我的所有的感受,都是從一個父親內心生發出來的。因為我也曾經有過女兒很小的時候一個人在家而自己一時不能回家去的遭遇,那時內心如火燎般著急,沒有甚麼能夠阻擋一個父親回家的路的。所以,我將己比人,難免會揣度李桂芳肯定做得不夠了。
可是我忘記了一個事實。她所面對的,我不曾經歷過,因此我的所有揣度,也僅僅只能是揣度而已,況且想起發生在此前的孫志剛案,便漸漸的臉紅起來。把人能夠活活打死的一個群體,僅僅阻止了一個母親去搭救自己的女兒,已經夠仁慈的了。
由此,我漸漸沉浸到對李桂芳面對女兒身臨險境,而自己不能脫身的憤怒和焦急之中。可是誰能夠給她理解和安慰呢?誰能給她同情和理解呢,或許她根本就不配獲得他人的關懷,因為她是個有罪的人,有罪的人,便不是人,這就是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社會的邏輯。當一個純潔的小女孩死去時,幾乎所有知道這一消息的人,都為這位不幸的孩子傾注了大量的同情,為她的靈魂獲得安息在內心真誠的祈禱,可是沒有人關注那位可憐的母親——以這樣悲慘的方式失去女兒的一位母親。我們所有人都覺得痛苦,因為我們不相信一個天使般的小女孩竟這樣死去,我們不能去想像小思怡在臨死的那些天中,是怎樣在極度的恐懼到中渡過生命的最後一刻的。把這些事實給一位親生母親去想像,人生還會有比這種痛苦更痛苦的事情嗎?還有誰能夠比這樣一位母親的痛苦更痛苦的呢?
更加悲慘的是,這位母親的痛苦,不能像我們這些高尚的人那樣,痛快地把內心的痛苦發洩出來,像我們這些正直的人那樣,把憤怒傾瀉到那些惡人身上。她是個有罪的人,她賣淫、吸毒和偷竊,幹著最下三濫的事情,所以,她雖然是母親,卻不能像母親一樣去痛苦,雖然是母親,卻不能去搭救自己的女兒,雖然是母親,卻在失去女兒後,不能光明正大的向這個社會中的法律去申訴。
正因為她有罪,所以這個社會中的正人君子們,能夠把她不當作一個女兒的母親看待,我甚至能夠想像出,那目睹著這位犯罪的母親內心焦急如焚的一張張猙獰的臉,和刺耳的、不屑一顧的哂笑、那莊嚴的權威背後,滲漏出來的冷冰冰的血液。
小思怡已經死去了,死去或許對她來說是最好的解脫。否則我真擔心,她在一個被所有人判定有罪的母親的身邊,如何能夠長大,她未來的人生,將會充滿多少苦難和屈辱呢?
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活著的人,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人。曾經有一位兢兢業業二十七年的女教師,直到死後才被當地、省和國家追認為英雄,她活著的時候,卻不為人知,甚至對她的行為感到納悶。
如果李思怡活著,她就得忍受無邊的苦難,人們對她的關注,僅僅會是因為她有一個那樣的母親而已,就像她的母親一樣,無論她有多麼痛苦,她被傷害得有多麼嚴重,都不會有人像她死去後這樣對待她的。看看她的母親吧,似乎那個小女孩並非她的女兒,與她毫不相干。
活著的人用五年的刑期和十萬元錢,換去了小思怡的生命和一個母親終生的痛苦。在這之中,我們忽略掉的太多了。
我們忽略了活著的人,也就是忽略了我們自己。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忽略了自己,所以孫志剛才會被打死,所以那些有著真誠信仰的人,才會遭受殘忍地鎮壓,許多人才會去選擇自焚,許多民工選擇去跳樓……
我們付出的愛、讚揚或是幫助,總是要等到他悲慘地死去之後。李桂芳拿著成都公安局補償的十萬元,在失去女兒的悲痛中,是繼續吸食鴉片來麻醉脆弱的情感,還是築一座小小墳墓,淨心跪下,懺悔自己的罪過,已經無人關心。所有的媒體也都認為這件事情的價值都已挖掘乾淨,至於那位可憐的母親,已經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之外。
我們把過去放在腦後,便充滿自信地放眼未來,期待著一切都會更加美好,以為被忽略掉的東西,就是已經不存在的東西。
(200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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