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八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初步統計,去年一至十一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三萬零八百二十三件、查辦涉案犯罪嫌疑人三萬三千六百六十六人。
新華社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今天在預防職務犯罪法制化建設座談會上指出,上述數字顯示去年雖然仍有腐敗案發生,但一些領域的職務犯罪已得到遏制。趙登舉說,反腐敗工作獲致成果主要是因反腐敗的十大措施正如火如荼進行,項目包括軍隊、武警和政法機關與所辦經營性企業徹底脫鉤,中央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等,大陸各地單位均須一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