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撞人案」可能重新調查 掀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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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曾經轟動全國的黑龍江省“寶馬撞人案”(造成1死12傷)再掀新浪,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此案從事件本身到庭審過程都疑點重重,以至於一審結果在當地及全國產生強烈反響,用當地人的話來說,“這起交通肇事案具有很大的爭議”。

沈陽今報1月4日推出《哈市“寶馬撞人案”矛盾重重案件可能重新調查》一文,指稱死者劉忠霞的丈夫代義泉的一位親屬說,交警大隊接到命令,該案要重新調查。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民的熱烈關注,同時被新浪、搜狐、新華、網易等著名網站轉載,從上午11時至晚上8時,在半天多的時間裡,新浪網的網友跟帖量就突破了10000條。

新浪網新聞中心主編樑先生對今報記者說:“短時間內單條新聞的網友跟帖量如此之多實屬罕見。”樑主編說,如果昨天不是星期日,或者轉載的時間再早些,估計跟帖量至少還會增加5000條。這些跟帖還不包括一些網友過激的評論。

*寶馬車連撞13人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代義泉、劉忠霞夫婦駕駛著滿載大蔥的農用車行駛到哈爾濱市人才市場門前。為了躲避從對面駛過來的面包車,代將農用車的方向盤向右打了一下。沒想到卻與停在路邊的一輛寶馬車刮在一起。

代義泉於當日向《黑龍江晨報》回憶悲慘一幕時說:“……兩個打扮得很時髦的女人走過來,年齡一個在30歲左右,另一個看上去40多歲。她倆不由 分說,掄起皮包就向我和忠霞打來,邊打邊罵‘×××,你把面包車刮了才幾個錢,刮我的寶馬你賠得起嗎?’大概罵了幾分鐘,在圍觀群眾的勸解下,她們不再打 罵了,讓我們卸蔥,想把倒車鏡閃出來。我和媳婦忙了十多分鐘,卸完蔥,兩個女人就上車了……沒有想到,起車之後,她的車竟向前猛沖,第一個就把我媳婦碾倒在車下,而後又向看熱鬧的人群沖去……”



李林(化名),現場目擊者之一,他是記者在哈爾濱期間惟一一名敢說話的人。李林說,事發 時他聽見激烈的吵鬧聲。蘇秀文向代義泉夫婦破口大罵。李林看到,寶馬車的倒車鏡與大蔥刮在一塊兒,車身擦上蔥綠色。但李認為,幾捆大蔥不至於將車刮壞。圍觀群眾也對蘇的辱罵不滿:刮壞車你該報警就報警,該私了就私了,罵人能解決啥問題?

卸完蔥後,蘇秀文嘴裡嘟囔了一句就上了車。“我眼看著車子稍稍向後倒了一點,然後向 前飛快駛去,寶馬車在人身上顛簸著。”李林心裡咯一下:媽呀,出大事了!他又往前靠了靠。“只見接連被撞倒的十二三個人在地上哇哇亂叫,直打滾兒,就跟殺完的小雞似的,直撲棱。”李林說,劉忠霞躺在路上的一個小坑裡,她當時就死了,腦袋都扁了。幸虧代義泉離得遠,否則,也得被撞死。

寶馬車連續撞人後又撞到路邊的大樹上,這時才停了下來。水箱破了,一只輪胎卡在路基上也爆了。此時車下還有人,圍觀群眾將車抬起來,才將人從車下拽出來。此事共造成一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傷。

*目擊者不敢作証

此事發生後,哈市各大媒體連續作了報道。許多目擊者都說,聽到蘇秀文上車前說“我要撞死你”這句話,但一提及出庭作証,卻又無人敢站出來。這是為什麼?

最初幾天裡,包括死者家屬及傷者在內的所有受害人一致表示:要告到底;但此案開庭 後,卻沒有原告,只是哈市道裡區人民檢察院充當本案公訴人。這又是為什麼?事發當天,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音)稍後開著一輛奔馳車趕到現場。關安慰蘇秀文說,“沒事兒,有100萬夠賠他們的了!”據了解,關明波是哈爾濱某集團的總裁,是哈市最大的路橋承包商。

事發後,劉忠霞的家屬曾兩次找到李林,請求李能為他們出庭作証。但過了一段時間,李林接到代義泉的電話,稱他們整不過老關家了。

去年12月29日,哈市交警支隊宣傳處一人在非正式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斷言, 記者的調查一定不會成功。他首先認為,“誰都不敢和你說任何話”,理由是憑他的感覺。記者問:“為什麼後來的証據和最初的不一樣?”他沒有否認,並且說, (目前)所有的証據都對蘇秀文有利,她丈夫的家族在哈市很有經濟實力。

據他介紹,關家在死傷者的賠付上共拿出27萬余元,其中死者家屬得到9.9萬元。這位同志坦言:這些錢對一個農民家庭不是小數。

宣傳處此人的“斷言”在記者接下來的行動中得到了驗証。道裡區人民法院對記者 說:“所有關於此案的東西全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區法院無權接受採訪。”而省高院宣傳處王女士的態度則十分強硬:“我們這兒已經宣傳報道完了,從現在 起不接受任何媒體採訪。”據代義泉的一位親屬說,關家在賠付代家9.9萬元的同時,與代家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要求代家今後不再對此事進行追究,包括不接受媒體採訪。

*媒體接“壓稿通知”記者受到安全威脅

據哈爾濱媒體記者說,報道後的第二天,哈市部分媒體接到有關部門的“壓稿通知”,並要求審判經過“要以法院通稿為準”,以至於庭審第二天,一家報紙四名記者僅發表了100字的審判消息。一名記者十分不理解:“這只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嘛!”

沈陽今報記者在哈市時,對此事進行採訪的還有國內另外一家權威媒體記者許明(化名),他進入哈市的第二天關家(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就知道了。12月30日,記者與死者劉忠霞的女兒通電話時,劉的女兒突然壓低聲音:“……我爸爸快要回來了,我對你說,通知許明趕緊離開哈爾濱,昨晚老關來我家了, 他連許明的名字都知道了,情況對他非常不利……”記者再想多問,劉的女兒掛斷了電話。

*庭審中“有很大爭議”

杜向東(化名),哈市法律研究者。從開始到現在,杜向東一直關注著此案的進展。12月30日,他向記者提供了12月20日此案審理的全部錄像資料。杜認為,此案雖然宣判,被告人也沒有提起上訴,但在審理過程中卻存在一些問題,“有很大爭議”。

質疑一:12位証人沒有到庭

據錄像資料顯示,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共出具12份証人証言,無一人當庭作証。杜認為,目擊証人的証言的真實性需要進一步核查,要當庭對証。其中的一問一答很關鍵。

第一份証人証言是代義泉的,而且,代在証言中稱“沒有看到妻子向蘇秀文賠禮道歉”,而大部分証人卻指出“看到死者連連向蘇道歉”。這是否與蘇秀文在法庭上再三強調“自己沒見過劉忠霞、不認識劉忠霞”有某種巧合呢?

質疑二:蘇秀文是不是故意殺人

據交警部門10月29日對媒體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蘇供述,自己下車後罵了農用四 輪拖拉機司機代義泉,後被代義泉的妻子劉忠霞拉開,劉還連連向蘇道歉;且當時周圍圍觀群眾對蘇秀文比較同情,認為是農用四輪車超寬才刮上寶馬車,並沒有起 哄和對蘇進行辱罵。蘇當時確實比較氣憤,但沒有達到對周圍群眾惱羞成怒的程度。如果說,蘇對劉忠霞生氣可以理解,但對12名路過群眾沒有任何利害沖突。所以,從動機上看,蘇秀文沒有故意撞人的動機。”

杜指出,12名無辜被害人受傷是由於汽車高速行駛後產生的巨大慣性導致的,這只能証明蘇秀文沒有故意撞那12個人的動機,但並不能証明其沒有故意撞劉忠霞的心理活動。

當蘇秀文再次上車時,她認為擋位是在鎖車擋上,按慣例往下一拉以為是倒車擋,實際上是拉到了前進擋的位置。所以蘇秀文一抬剎車,車便往前動。如果按照當時地面有剎車痕跡以及李林看到的“車稍稍往後動了一下”,那麼性質就完全變了,就成為有目的往前撞了。

*謊言:到底會不會開車

在庭審現場,蘇秀文堅稱自己從前到後沒有與劉忠霞有過任何對話,也不知道她與代義泉是夫妻。而在交警部門的認定書中明確寫道:蘇秀文供訴,自己下車後罵了農用四輪拖拉機司機代義泉,後被代義泉的妻子劉忠霞拉開,劉還連連向蘇道歉。

蘇秀文所持的駕駛証是1997年核發的,駕齡應該是六年。在交警部門最初的詢問中,蘇秀文的回答是“經常開車”。而在法庭上,蘇說她不會開車,是今年8月她女兒回國後才教她學的開車。蘇甚至說:“我不知道什麼是手剎車。”

*此案可能重新調查

1月2日,代義泉的一位親屬突然接到哈市道裡區交警大隊的通知,要求他於當日到大隊重新接受調查。這位親屬後來說,交警大隊接到命令,該案要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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