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訊】哈爾濱市的寶馬車撞人案在網上被炒得沸沸揚揚,網民反響之烈,可能超過孫志剛事件。後者借助網路的力量,給政府形成了強大的壓力,最終導致惡法的廢除。寶馬案最終能否給中國社會帶來類似的進步,目前尚不得而知。同後者一樣,寶馬案被社會聚焦,反映了轉型時期中國社會各種矛盾的不斷激化,尤其是貧富矛盾的激化。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人是共同貧窮。1978年後,鄧小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改革思路,使中國社會開始出現貧富差別、甚至貧富懸殊。隨著改革的逐漸推進,這種貧富懸殊不斷拉大。目前中國社會的基尼係數已超過了許多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貧富矛盾,已經成爲當下中國不容回避的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寶馬案中的當事雙方,恰恰代表著社會的貧富兩極。一極是擁有億萬財産的富婆,雄居金字塔的頂端;一極是爲生計而奔忙的農婦,屈身於金字塔的底部。富婆駕駛的寶馬車朝農婦輾去,似乎象徵著上層富人對底層窮人的蹂躪。在缺乏正常的創富機制的中國,有多少富人不是依仗與權力的結盟、並對窮人壓榨、盤剝而致富的呢?財富並不是一種罪惡,罪惡的是攫取財富的非法和非道德途徑。寶馬事件中民衆的憤怒,表面上指向的是富人,實質上指向的是産生貧富懸殊的不合理的畸形的社會制度。
很早就有人指出,中國只能産生因官商勾結而致富的胡雪岩,而不可能出現因勤奮、智慧而致富的比爾.蓋茨。即使寶馬案是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民意對寶馬車主作出幾乎一邊倒的道德譴責,也是事出有因的。在當下體制的中國,“爲富不仁”不是窮人對富人的一種偏見,而是一種社會現實。實事求是地說,改革開放的最初一段時期,還是整個社會群體普遍受益的時代。但改革越到後期,隨著金錢和權力結合得越來越緊密,受益的群體也是越來越少,廣大民衆、尤其是農民成爲改革後期直接的利益受害者。這種利益的受害,不僅僅是經濟的,而且是政治和法律的。比如,在對寶馬肇事車主判二緩三的司法裁決中,民衆就很難相信司法的天平不向代表權錢一方的寶馬車主傾斜。因爲,根本就沒有獨立的司法,司法不可能是捍衛社會正義的公器,而只能成爲權貴者手中所擺弄的工具。如果不是相對獨立的網絡媒體的出現,那無權無勢的窮人面對富人以及富人後面強大的國家,才真正地可以說是孤立無援。
如果說,當今中國的貧富懸殊、以及由此而來的貧富矛盾的不斷激化,是一種不合理的社會機所造成的,那麽,目前中國同樣沒有緩解矛盾的某種社會機制。寶馬案由一起交通事故演化成一個影響廣泛的政治事件,表明,極端的貧富矛盾已使社會走進了一個非常脆弱的危險境地。啓動1980年代末遭到停滯的政治體制改革,應該是走出危境的唯一路徑。否則,傾巢之下,豈有完卵!一旦國家出現全面的社會震蕩,不論是富貴貧賤,都終將無法逃逸。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