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日電)秦朝兵馬俑自發現以來,「誰發現了兵馬桶」一直爭擾不休,包括兵馬俑所在的西安市臨潼區九名農民以及臨潼區水利工作隊一名前技術員,都認為兵馬俑是己方所發現。臨潼區水利工作隊日前代替這名已去世的技術員向秦俑館遞交申請書,要求確認發現權。
北京中國新聞網引述報導,這種「申請報告」形式要求確認「發現權」,在中國尚屬首次。
臨潼區楊培彥等三位農民去年十二月遞交一項申請報告,要求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確認他們與楊交學、楊志發、楊文海、楊彥信、楊宜州、王普治等九人在一九七四年打井時發現秦俑這項事實。
圖為西安秦朝兵馬俑(法新社) |
九位農民要求,一是頒發「秦俑發現人」證書,確認他們的發現權;二是要求該館在兵馬俑一號坑簡介文字中將「當地農民打井發現」中的農民,改成他們的姓名。
六十多歲的農民楊新滿說,兵馬俑的相關書籍中,對他們九人發現秦俑的過程都有記載,但目前為止,他們的「發現人」身份仍未獲中國官方確認,導致至今沒有獲得表彰和獎勵。九人中,楊文海、王普治、楊彥信等五人已離開人世,生前都強烈地表達過這項願望。
由於沒有政府方面的認證,近年來關於「誰是秦俑發現人」的爭議不斷。臨潼區水務局水利工作隊當年在兵馬俑所在地展開「打井運動」,其中一位技術人員趙有科選定發現兵馬俑的井位,趙有科雖已去世,但生前一直要求單位領導出面,向主管部門確認自己的「發現人」身份。
圖為西安秦朝兵馬俑(法新社) |
這件事在陜西省文物界與法律界引起關注,但是目前為止對於如何界定尚存爭議。秦俑館認為,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也沒有依據應由秦俑館來做這方面的資格認定。陜西省文物局文物處則認為,九位農民等要求確認發現權的願望可以理解,但是申請的形式和內容難以找到法律依據。
文物處官員認為,文物的發現應該是指發現文物和發現文物的價值,兩者屬於並列關係。九位農民無疑是發現者之一,而他們將文物交給文物部門及時認定價值,文物工作者也應是發現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