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劉曉波﹕政績崇拜與合法性殘缺(1)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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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辭舊迎新之際,中國卻既沒有“辭舊”,更沒有“迎新”,而是在膜拜暴君毛澤東陰魂的同時,大肆鋪張對胡溫的歌功頌德,與國際接軌的國內外十大新聞評選,居然也“洋為中用”地變成了本年度“政績工程”的壓軸大戲,央視出爐的2003年國內十大新聞,與其說是“新聞”評選,不如說是獻給胡溫的讚歌:排在前八位,不僅全是報喜,且全是現政權的功績。

政績,已經成為陷於合法性危機的中共政權的鎮山之寶,御用精英們為現存秩序辯護,借助的就是“政績合法性”王牌。無論是對毛澤東陰魂的膜拜,還是對胡溫新政的獻媚,“政績合法性”辯護所遵循的,恰恰是“成王敗寇”的野蠻政治觀,所掩蓋的正是道義合法性的殘缺。

的確,獨裁政權的維繫主要靠統治者的能力和魅力,談論獨裁政權的政績就必然要談論魅力型領袖。然而,就獨裁者的治理能力與政體合法性之間的關係而言,雖然統治者的品德和能力可以影響治理效率的高低,但決定治理效率的關鍵因素則是政體本身,所謂“制度比人強”,說的就是這一常識。

實行自由憲政制度的社會,主要依靠制度本身的德性之善和法治規則,靠個人的、社區的、民間組織的自治,就能保證社會穩定和治理效率,而根本不必乞靈于明主仁君的出現。完善的個人自由、民眾授權、權力制衡、法治約束、輿論監督和民間自治等机制,一方面,使執政者必須審慎地行使手中的權力,稍有閃失就可能失去權力。另一方面,使民間的個體和自治組織充滿創造性活力,社會治理也必然有效率。而且,其局部失誤也能夠得到及時的補救,不可能讓局部的失靈蔓延為整體危机。在憲政民主社會中,既不需要每天都呼喚英雄的道德高調,也不需要終日高喊“為民造福”的救世主,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有權利、有能力、也有責任自主地謀划和追求自己的幸福。

而實施獨裁制度的社會,政體的德性之惡和人治秩序,致使民眾處於依附狀態,無法自主地決定和追求自身的幸福,也就只能在一個個政權的興衰中和社會的治亂循環中乞靈于救世主。“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古訓,說明了古代賢達對明主的預期多麼漫長。一種無法激勵個人創造性和無法形成人們穩定預期的人治制度,無論是個人對未來收益的預期,還是群體對統治階層出現仁君的預期,其兌現都是偶然的小概率事件。而且,如前所述,越是在獨裁制度下有所作為的君王,就越容易形成“唯一人”的絕對權力,其任意而為的統治就越具有破壞性。而且,絕對獨裁者的建設性大都是局部的偶然的,而其破壞性則是整體的常態的。

一種政治制度和一個政權的維繫,在根本上來自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普世人性,自由與否,已經成為當代人類評价個人幸福和政體德性的首要標準。只有善待個人自由的政體和政權,才能在根本上增加人民福祉,也才能具有持之久遠的合法性。所以,自由體制中的政府和政客,不需要自奉為偉光正、不需要整天將政績掛在嘴邊,不需要編造謊言來欺騙人民,不需要揮舞刺刀來恫嚇人民,也不需要讓人民每天都感恩戴德,就在於其執政的合法性不需要政績的支撐。

而政績合法性的根本缺陷,就在於它以取消個人自由來維持統治,它與人性的本然狀態和普世追求相違背,缺少支撐政治制度的超驗之維。之所以,獨裁制度下的政府,總要自稱多麼地偉光正,總把每一點點成績掛在嘴邊,總是強迫民眾感恩戴德,總是對人民編造謊言和揮舞刺刀,實在是因為它對自己政權的合法性缺乏信心。得不到被統治者真誠的自愿認同,就只能通過強權式的暴力、謊言和收買取得被迫認同。中共接受民眾基於恐懼的違心承認,也是出於無奈,因為現政權也已經意識到獲得真心認同的不可能。所以,這種只靠政績支撐的統治,也就只能是鼠目寸光的政權,是汲汲於狹隘的實用性和短暫的即時性的机會主義,在根本上源於沒有超越性的穩定的道義來源,也就不可能獲得持之久遠的合法性。其統治必然表現為缺乏長遠目光而過於急功近利,沒有博大胸懷而盡顯小肚雞腸,缺乏為政從容而經常手足無措,罕有政治智慧而陷於利令智昏。
2004年1月2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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