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年內可能開徵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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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廣東財政廳負責人日前表示,廣東有可能在今年對不動產開徵物業稅。

香港大公報報導,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值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鐵開通後,沿線的房產價格會提高,相應的物業稅也要提高。

報導說,經濟專家認為,試行物業稅改革,將對中國大陸城市土地管理產生重大影響。

據指出,廣東物業稅改革的基本架構,是把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併,轉化為在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也就是說,把現在買房子前已經交的稅,放到買房子後按年繳交。 

廣東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認為,作為調節貧富差距的重要手段,物業稅已經到了應該開徵的時候。

他建議,對於自用房屋,採取一家人擁有第一套房屋免稅、第二套房屋交稅的方式徵收。在目前物業價值評估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可考慮採取房屋原值扣除三成作為「應納稅物業價值」,稅率不宜高於零點五個百分點。

報導指出,依照中國大陸現行的土地審批制度,民眾在購房時,房價中已包含了幾乎全部的稅費。而物業稅改革,可能要將開發商建房時繳的一部分稅,改由購房者以後每年繳交。從理論上說,在購買新房這一環節,消費者至少可降低一成到兩成的購房成本。如果這樣,根據美英等國的經驗,新房子的價格有望降低。報導說,中國大陸的財政部正研究在新稅法實施的一定期限內,對老的房地產採取過渡措施。目前,財稅專家也提出了幾種方案。其中之一是對新房和舊房採取不同的稅率和徵稅辦法,新房稅額的調整考慮土地出讓金的因素,而舊房的稅率暫時不含土地出讓金併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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