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 從「寶馬案」看網絡民意推動法治建設(下)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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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近年來,對外開放的持續深化,經濟全球化也帶來信息一體化,特別是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和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互聯網既是觀念啟蒙的載體,又是民間議政的平台,二者之間的同步發展,形成了相互激盪的良性互惠,使中共獨裁的信息封鎖之效力大不如前。民間參與的熱情借助於網絡技術的無遠弗界和快捷迅速,為民間力量的聚積和擴張提供了難以有效封鎖的平台。在某種意義上,獲取信息和表達民意的便捷,已經使互聯網代替了其他傳媒,成為公共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凝聚民意的集散地和民間輿論的主要表達空間,並對其他傳媒形成了迫其開放的巨大壓力,能否跟上互聯網中的民意腳步,已經成為驗證大陸的報刊和電視的開明度的重要指標。

在民意對“寶馬案”和“劉湧案”的質疑及其作用中,正是互聯網提供的方便,才使我們得以看到六四之後罕見的景觀:強大的民意壓力,不僅標誌著民間對司法公正的自覺追求,也直接推動著司法公開化的進程,而公開化正是司法走向獨立的第一步。

首先,從民間的角度講,民意對中共司法公開地表現出如此強烈而廣泛的質疑和憤怒,這在中國的制度環境下是極為罕見的。它說明瞭:一方面,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導致了對社會公正的自覺追求,借助於互聯網提供的表達空間,也借助於現政權的親民路線提供的彈性空間,通過關注人權個案的方式來伸張民權和尋求公正。另一方面,當代中國的公民權利和社會公正的雙重奇缺,導致了民間日益強烈的權利飢渴和公正飢渴,飢渴推動著自發的輿論參與,所以,對劉湧案和寶馬案的民間關注,與對其他人權個案的關注相互呼應,使對公民權利和社會公正的強烈訴求成為民間維權的焦點。

其次,從官方的角度講,中共高層和地方當局對“寶馬案”做出如此反應,再聯繫到此前胡溫體制對孫志剛案的處理、釋放劉荻和孫大午等人,這在中共執政史上亦極為罕見。這說明瞭:胡溫所奉行的親民路線確實與江澤民路線有所區別,無論是出於自願還是迫不得已,起碼對網絡民意發出的強大聲音有所回應。也就是說,高調強調親民的胡溫體制,如果不流於口惠而實不至的表面文章,而成為胡溫體制的標誌性政治品牌,官方就必須表現出某種誠意,而唯有對強大的民意壓力做出某種正面回應,才會讓民眾看到其親民的誠意,使初登權力大寶的胡溫得到民意的支持。

正是強大的民意壓力,才迫使黑龍江官方陸續出面澄清:先是幾位省級政要公開表示與撞人者毫無牽連,之後是黑龍江省委常委會議對案件進行研究,中紀委也專門聽取關於此案的匯報,公安部也把此案列為重點。現在,黑龍江官方已經決定對此案進行重新審理,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於1月10日公開表示:“請相信,我們會盡快給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一個負責任的答覆。”另據黑龍江《生活報》15日報導,黑龍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哈爾濱市委書記杜宇新就“寶馬案”發表講話說:“社會各方面對這一案件的關注,反映出廣大人民群眾對人權保障的追求、對公平正義的期盼和對廉政建設的關注,這是人民群眾民主意識和監督意識普遍增強的反映,有利於促進我們的工作。”雲雲。

網絡民意通過對兩起刑事案件的關注,在推動司法的公開化和透明化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標誌著民權意識的逐步覺醒和輿論監督的初見成效,更表現了民眾開始挺直腰身:我們不再是權利乞丐,而具有自身價值和獨立尊嚴的群體,我們要以實際行動要求社會公正,捍衛和爭取自己的權利。

反過來,如果沒有網絡輿論的強烈而廣泛的關注,中共高層和地方政權不可能出面做出以上的澄清和表態。推而廣之,沒有來自民間的不斷強化的壓力,不僅胡溫現行的親民路線難以落實,更重要的是中國的制度改革難以獲得真正的內在動力。所以,對於這樣的網絡民意,猶恐不及的,決不應該是警惕和指責,而應該是盡力為其壯大與合法化提供支持。

2004年1月19日於北京家中

──轉自《觀察》首發//guancha.org(//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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