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張哥和嫂子談戀愛時,出了個笑話,一起上街時,那時候街上流行賣的書法作品和一些小挂件,比如象“難得糊塗”“拼搏”“奮鬥”等條幅挂件,現在已經落後了的了,那上面的字都是繁體字,嫂子認識的繁體字少,她把繁體的“奮鬥”給念成“奮門”成了張哥笑話的把柄!
這不能怪她,就算我也有很多不認識的繁體字,由於以前學過幾天書法,再加上我對語文有偏好,好在不會鬧出那個笑話,有的繁體字我能認識,但寫的時候就忘記了,還要現找字典。
簡化漢字已經很長時間了,現在的國人,都是上了年紀的才是一開始學簡化字的,大多數一開始就是學的簡化字。
名山景勝,廟堂樓閣,對聯多是繁體字,一些石刻碑帖,更是繁體多多,可我們多有不認識的字。我們的文字,我們都不認識。
一方面我們提倡簡化字,另一方面,我們又取締不了繁體字,如何中和這種情況呢?
如果從審美學上看,還是繁體字美,但是我們決不會再回到書寫繁體字的年代,畢竟簡化字更有利於書寫,有很多的優點呀!
我們一定要認識基本的繁體字,不一定要會寫的,需要查閱歷史東西的,需要認識更多的繁體字,那隨自己的愛好,自己加深學習呀!
可是到底有沒有必要,讓現在的學生,對基本的繁體字有個認識,我自己的觀點是這樣的。
在小學到初中的語文書裏,在最後都要附上一個生字表,這個生字表要對照的,是繁體和簡化字的對照的,這就可以了,爲了不增加學生太多的負擔,我堅決反對老師要求學生會寫這些字的繁體,只要認識就可以,可以拿出繁體漢字讓學生標上拼音,但是不算成績,就是允許有學生有不認識的字!也可以提出一些簡化字,學生可以查字典填寫,只要潛移默化的引導就可以了!
我們把漢字簡化了,可歷史沒有簡化,好多文獻,就象看天書,這個障礙如果懂一些繁體字,古文字那就是一個跨越。
毛主席時期簡化漢字,這對他們非常有利,因爲他們認識繁體字,簡化了當然非常便捷,可我們沒有經歷過繁體字,我們如果看有繁體字的書籍,那是非常難懂的,本來古文與現代文就差別很大,如果字再不認識,想看懂古典書籍,那很難!就算港臺的文獻不如古文那麽晦澀,可一樣不識字也沒辦法一目了然,所以一定要認識一些繁體字,但不一定要會寫!
在學習漢字的過程中,是否考慮讓老師連帶著,提到漢字的繁體,讓學生瞭解,認識漢字的繁體字等!不必非要學生都會寫,這就減輕了負擔,又達到了目的,可如果有的老師覺得,如果我要學生都會默寫,那是不是會更好呢?錯!
那還不如不學繁體字!那我還不如不說!
默寫繁體字,那不光只是需要記憶,更要經常的使用和接觸!所以我希望能認識一些的繁體字就足夠了,如果我這個提法造成學生必須學會繁體字,那簡直是罪過!能夠認識一些繁體字,就足夠了,非要求學生寫,那真是脫離我的觀點,和罵我一樣。
還有一個更怪的現象,一位家長在教課書上寫上孩子的名字,其中姓是用的繁體字,老師卻告訴這個學生以後不要使用,會被當成錯字的,而我認爲無論無何不能當作錯字,只是沒有使用標準的簡化字而已,不想辦法讓學生多認識一些繁體字,反告訴學生是錯字。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
(20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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