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日訊】2003年8月13日〈南國都市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法官本色」的文章,介紹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
1999年11月12日全國第一例「法輪功」案件在海口開庭,陳援朝擔任審判長,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12至2年不等徒刑,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為此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
兩年以後,2001年11月,陳援朝身上檢測出有「陰影」,2002年3月18日CT檢查確診為肺癌。
2003年8月5日,在廣州南方醫院再看到他的人說:「沒想到,一年前還魁梧健壯的陳援朝,如今一身孱弱:花白的頭髮、焦黃的面容、瘦弱的身軀」 。
2003年8月7日,陳援朝“先進事跡”報告會在海口舉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陳援朝「全國模範法官」稱號,省高級人民法院為陳援朝記「個人一等功」。海口市委授予陳援朝「模範共產黨員」稱號。
2003年9月2日下午6時35分,陳援朝因患肺癌醫治無效死亡。@(//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