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一名香港商人楊改清因行賄、逃稅,且逃稅金額高達人民幣二十四億元,日前遭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持有香港身分證的楊改清,別名楊泰清,四十七歲,原籍河南省商水縣,原為深圳一家民間公司的總經理。他被指控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間,以買賣食用油「特定商品進口登記證明」和許可證,共走私棕櫚油等食用油八十二萬多噸,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二十四億多元。法院並查明,楊改清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間,向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或經由其家人行賄人民幣近一百五十萬元、港幣逾七百二十萬元、美元三萬元﹔另外向惠州海關原關長朱浩棠或經其家人行賄五十五萬元、港幣逾兩百萬元。趙玉存和朱浩棠均已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