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5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人民代表”代表的是自己利益,不是人民的利益,他們擁護某人,是因爲要某人做庇護代表的大樹!
代表一直是以某人爲核心的,他們自然希望某人能永遠健康永遠攏。其實這種擁護是要某人給他們帶來官位,帶來財富!
代表把你推向人民的對立面!
爾何以糊塗如此之地步?
代表可不糊塗~~~
關鍵問題,讓他們代表人民,首先他們得是人民,按照身份注定要代表著“代表的階級”,在本著“代表階級利益”的前提下,包含的民意相對是次要的,其中廣大平民的代表不能說沒有,即使有一定是非常少的,又由於受“皇恩”“吃皇糧”有口難言,如此是選舉結果的必然原因!在人民代表們不代表人民的情況下,這個選舉結果是成立的!
代表們要代表自己和自己群體的利益,那還是首要代表自己的利益!所以當江澤民有意要當軍委主席的情況下,從代表們思維思考,當然要擁護,這對代表非常有利!高枕無憂又可以混幾年了~
代表平民的“代表”,一旦成爲代表,也不再代表平民了,歸屬了代表階級!
所以這個選舉的結果,對於代表們(大多數)來說,的確是該歡呼的,因爲代表著他們的利益!可不是平民的利益!
“代表的階級”現在看來已經和民意不存在微小的著統一了,他們和廣大平民存在著嚴重的階級矛盾!
這是社會發展最可怕的事情,階級矛盾的惡化,最容易導致革命和暴動,所以我覺得江的執政最大的弊端是使階級矛盾惡化到非常嚴重的地步,沒能消除減少這階級的矛盾,是江最大的失敗!
革命和暴動,必有無辜的犧牲,必須阻止暴力的發生,反對革命式的暴動,因爲革命就意味著暴動,所以我說“革命者”都是暴徒!
這裏面的悲劇,是腐朽階級利用國家的武力機器鎮壓,然後是平民的反鎮壓,最後又是大循環!
總要從革命被革命的迴圈中跳出來吧,推翻和被推翻一定要在和平中演變,進入一個簡單民主的換屆制度!
競選—當選–換屆~再競選~再換屆~沒有硝煙~~~略公平的平競爭~~~~
就怕有人這樣想,非暴力不能促進民主~這是最不負責任的,最愚蠢的,避免那一場血腥的來臨了!
“革命者”是不管無辜的,甚至犧牲自己,不是要改變制度,而是要當家做主!
可否作這樣的設想~
想用民間的力量,擁胡倒江,然後反黨,民主立憲,和平演變,加快演變~
可是胡到底是做何想?畢竟胡是江的屬下呀!
“胡”當然明白,做光緒做不好,還不得讓“袁大頭”給賣了呀~~~所以他也難呀!民間的力量,究竟有多少人會支援胡“反黨倒江”?民間能統一這個共識嗎?也未可知?
胡若如此,希望大家支援,可他若稱帝,走老路,再反也不遲~~
~~~總之“擁胡”進行和平演變,是一條捷徑~
(2003.3.16)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