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香港報導) 黑龍江省長張左己星期四在北京證實,哈爾濱市前副市長朱勝文的確已在監獄自殺。張左己是在東三省省長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證實朱勝文死亡消息的。香港 今年以來,海外就一直傳說,朱勝文去年12月29號在哈爾濱第三監獄自殺死亡。朱勝文今年57歲,1996年10月被捕,1998年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罪判朱勝文有期徒刑17年,後來據報監獄給他減刑4年。
文匯報報導說,有記者問,坊間流傳,黑龍江前省長田鳳山被查處,同朱勝文在獄中自殺有關,黑龍江省長張左己回答說:田鳳山由於違反黨紀,受到中紀委的審查。田鳳山是從黑龍江調到中央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的。
*傳朱勝文死前準備再次申訴*
田鳳山1991年到1994年在哈爾濱當市委書記,而那時,正是朱勝文擔任主管商業的副市長。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朱勝文的判決書認定:朱勝文受賄人民幣33萬元,另有6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但是,朱勝文在法庭為自己辯護說,他完全是受到他人的陷害而屈打成招的。有報導說,這次朱在“自殺”前,聽說田鳳山被中紀委“雙規”後非常高興,準備再次寫材料申訴。
中國著名律師莫少平強調,如果犯人在獄中自殺,監獄方面應該承擔“失職”責任,他說:“起碼有一點,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確實是他自殺的,肯定看守所或監獄要有責任的。”莫少平律師說,如果犯人是因為其他非正常原因死亡,監獄裡某些人也許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長劉曉波說,網上有文章說,朱勝文入獄是遭人誣陷,因為他不懂為官之道,他是一個近君子遠小人的幹部,這和官方提出的朱經濟腐敗的說法有很大矛盾,老百姓很難判斷誰真誰假。但是,即便朱是貪官污吏,也有自己的權益。劉曉波說:“假定他是官方公布的那種經濟案犯,那麼,他也在獄中有中國法律規定一些在獄中服刑的犯人的種種權益。”
*司法缺乏透明度*
劉曉波說,政府應該在第一時間向媒體和老百姓說明自殺的情況,這樣就會贏得主動。劉曉波說,大陸有兩個方面最缺乏透明度。一是高層權力之間的關係,另外一個就是司法機構。他說:“叫媒體去監獄採訪,特別是叫那些有公信力的媒體去採訪、報導,那麼,出來的結論就有公信力,就會平息各種各樣的猜測和傳言。但是,中國這點很難做得到。”
莫少平律師認為,不能用西方媒體報導的原則和規定來要求中國的新聞媒體,他說:“中宣部對中國媒體起了一個領導和指導的作用。被中宣部認為是不宜發表的,那麼,媒體肯定就發表不了。”莫少平律師說,這是一個事實,也是中國的媒體都非常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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