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9日訊】“天有不測之風雲”,珠海市政府在9月16日當天,大概不會想到,一場日本買春團風波,竟演變成為一場關乎中國國體和民族尊嚴的“國際事件”,勞煩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聲明,珠海市政府的領導看來會出現一番“整頓”。
熟悉中地下經濟的人都知道,自經濟改革後,中國黃業遍地開花,儼然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正因如此,形成一個“開完又禁,禁完又開,越禁越開”的怪圈。本年,10.1國慶將至,如果沒有這次買春團事件,珠海市政府也會“循例”在國慶前後數天“掃黃”,然後又“循例”默許黃業繼續興旺下去,但出現了買春團事件後,形勢徹底地改變,珠海這次“掃黃”再不可以“循例”了。
9月28日,即事件在互聯網上曝光後不久,《珠海特區報》在報紙頭版左下角,用大概只有300多字的篇幅,發表社論,表示要“徹查此案,一查到底”。社論之上,有一篇字數相近的新聞報道此案。可以說,《珠海特區報》的處理方式,與事件的嚴重性,以及公安掃黃的力度,並不相符。
珠海的黃業在9月27日之後基本上是完全靜止了。著名景點如越海酒店的夜總會等在28日晚被公安掃黃,被捕的人﹝包括嫖客、妓女﹞數以千計,事件中的主角珠海國際會議中心大酒店在9月28日以“整頓”為理由,整座酒店休業。據有關業者透露,現在珠海夜總會旳“小姐”都停工。老板寧願讓“小姐”休息,也不冒被查封的險。
更令業者心寒的是,曾參與9.16日本建設公司周年紀念派對的涉案“小姐”們,有多名也被扣留在珠海市郊的拘留所,等候發落。
由於事件經過全國網民多日討論之後成為國際事件,珠海現時的主要夜店都不敢再接待日本客人,成為變相抵制。
事實上,類似日本買春團的行為並非鮮見,既不局限於珠海,也不局限於日本人,只不過今次買春團人數眾多,在公眾場合做出猥褻行為,更企圖張起“日之丸”國旗,刺激在場中國人的情緒。
一位珠海業者向記者抱怨說:“他們不應該張起國旗,他們這樣做就是要暗示,我們日本人百多年來都在你們中國人的頭上,以往我們侵佔你們的土地,現在我們侵佔你們的女人……我們國家對升國旗有法律限制,不能隨便這樣做。”
珠海的買春團事件的迴嚮,或多或少拜互聯網的威力所賜。試想,若此案發生在沒有互聯網的年代,如果報章不報道,根本只會成為民眾間的閒談題目,或者文學作品的材料﹝台灣作家黃春明的著名短篇小說“莎喲娜啦,再見”也是以類似的日本買春團為題材,由此可證明,日本人組織買春團到海外嫖妓之風由來已久﹞。
不過,事件的另一面卻是,是甚麼人包庇、容忍、點許珠海黃業猖獗的情況?類似的事情是否在中國的其他地區出現?據目睹今次事的趙廣泉,想向珠海當局報案,但卻得到“你說他們淫亂,你拿出證據”的回應。試想,執法人員要報案者拿出證據才肯受理案件,是否荒天下之大謬!
與此同時,珠海國際會議中心的一名員工表示,“在珠江,酒店存在小姐的現象非常普遍。”
從這兩段話可以看到,珠海的黃業是在得到包庇之下才從能生存、發展、蓬勃起來。現時,百多名“小姐”、媽媽生被抓﹝甚至被看成是“漢奸”似的﹞,那麼那些包庇珠海黃業的後台又該當何罪?他們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嗎?
更值得問的是,除了珠海之外,其他地方包庇黃業的後台又如何處理?他們甚至可以從今次事件中得益。
珠海的一名業者表示,“今次事件之後,深圳那邊的生活興旺了很多。”如果以“漢奸”比喻珠海的“小姐”、媽媽生,那麼,其他地方做同一樣事情的人是否在發“國難財”?
(轉載自亞洲時報在線29/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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