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9日報導】(據民視報導)日本軍在二次大戰結束後把部份的化學武器和砲彈遺留在中國,導致不少人因此受傷或喪命。為此,有十三位被害者以及家屬控告日本政府並且要求金額賠償,9月29日東京地方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要求日本政府支付一億九千萬日圓,相當於五千三百萬台幣的賠償金。
2003年5月有另外五名受害者也對日本政府提出相同的訴訟,不過卻獲判敗訴。據了解,日本政府已經在中國當地回收了三萬六千個化學武器和砲彈,目前還有七十萬個化學武器埋在地底下。中方表示,有兩千位民眾因此受傷或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