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3日訊】始於去年11月的河北「處女嫖娼案」如今終於有了一審結果:4名位涉案民警犯非法拘禁罪,一審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到二年。雖然普遍認為判罰太輕,原告吳小玲還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其代理人──河北龍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富壯則稱「這場官司打得十分艱難,包括這份判決書的下達,如果不是省人大有關領導的高度關注,真不知道這場官司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 嚴刑拷打,逼處女供認賣淫
據法律服務時報9月18日報導,2002年8月20日21時許,被告人王銀海在擔任行唐縣翟營派出所所長期間,指派本所民警被告人趙增光、趙國利、高建紅和本所臨時工王蘭軍(在逃),以被害人吳小玲和另外兩名受害人王麗(化名)、張梅(化名)涉嫌賣淫為由,先後將她們(王麗和張梅未使用傳喚證)帶至行唐縣公安局翟營派出所進行訊問。
被告人趙增光伙同王蘭軍強迫王麗趴在鋪在地面的門帘上,用木椅的四條腿卡住王麗的腰背部,趙增光用電警棍電擊其身體,並扇打王麗的臉部、頭部,逼迫其供認賣淫行為。
隨後,趙增光、王蘭軍又以同樣的手段對吳小玲進行毆打,逼其供認有賣淫行為。
趙增光和趙國利對張梅進行訊問時,趙增光用電警棍電擊張梅頭部、胸部,扇打其臉部,強迫其供認有賣淫行為。
在她們三人被關押期間,王銀海還將吳小玲推倒在地,讓其趴在地上辨認嫖客,並與王蘭軍一起扇打吳小玲的臉部。
吳小玲、王麗、張梅被使用手銬銬在暖氣管上,分別由高建紅、王蘭軍、趙國利、趙增光負責看押。吳小玲被持續非法關押達82小時,王麗被持續非法關押67小時,張梅被持續非法關押65小時。
* 「賣淫女」被證實是處女, 控告警察反以涉嫌誣告陷害罪被逮捕
吳小玲被翟營派出所放出後,於2002年8月25日到行唐縣中醫院進行婦科檢查,診斷為「處女膜完整,未發現撕傷痕跡」,遂向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控告。
行唐縣公安局得知後,以吳小玲涉嫌誣告陷害罪再次將其刑事拘留;2002年9月20日,行唐縣檢察院將吳小玲批准逮捕;2002年12月26日,該院以吳小玲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撤銷了案子。
2002年8月22日,被告人王銀海指派趙增光、趙國利、王蘭軍到行唐縣某公司將被告人張軍帶至翟營派出所,趙增光、趙國利對其實施戴手銬、扇打臉部、電警棍電擊身體的行為,逼迫其供認曾與吳小玲嫖宿。直到次日18時許,張軍之妻向派出所交納2800元罰款後張軍才被放回,張軍被持續非法關押達32小時。
* 證據確鑿, 警察卻毫無悔意甚至公然翻供
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均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辯稱為「職務行為」,以此來否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
但吳小玲的委托代理人楊富壯律師認為這種邏輯站不住腳。「職務行為也只能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履行,難道說履行職務就可以無法無天,肆無忌憚嗎?難道說履行職務就可以無中生有,設立假案陷害無辜嗎?難道說履行職務就可以違反法律規定,隨意毆打、侮辱他人嗎?恰恰相反,法律明文規定,利用職務犯罪的還要從重處罰。」
楊富壯律師在法庭上指出:「被告人明知他們立的是假案,仍故意炮製了’劉滿紅’的假供筆錄,以此對吳小玲和其他受害人進行侮辱陷害。當檢察機關在核實’劉滿紅’其人時,4名被告人又繼續指使王蘭軍找到王某,讓王某冒名頂替’劉滿紅’。在今天的庭審當中,被告人面對鐵的事實,仍然拒不認罪,態度十分強硬,硬說’劉滿紅確有其人,我們都見過,且留有筆錄和指印’,並否認對吳小玲等受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和非法使用戒具的行為,甚至還公然翻供。由此可見4名被告人均無實事求是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均無悔改之意。」楊富壯律師從「被告人在非法拘禁吳小玲期間具有毆打和侮辱情節、被告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罪以及認罪態度十分不好」3個方面指出對4名被告人「無論從法定情節,還是從酌定情節來看,對4名被告人均應從重予以處罰。」
* 一審判決
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銀海、趙增光、趙國利、高建紅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查辦治安案件中,違反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程序規定,非法剝奪多名公民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指控被告人趙增光對被害人吳小玲、王麗、張梅有毆打情節,有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印證,應予認定。
2003年9月10日,長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銀海、趙增光、趙國利、高建紅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其中王銀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趙增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趙國利和高建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報導說,2003年9月12日,吳小玲接到這份一審判決書之後,「心情十分激動,如果沒有領導的關注和輿論的監督,很難會有今天的結果!」
* 網友:「判得太輕了」
新浪網友普遍認為對這4個執法犯法的警察處罰太輕,身為警察執法犯法,應該從重處罰,如此輕判不足以警醒其餘為非作歹者和教育此案被告人。
對於報導中說吳小玲「心情十分激動,如果沒有領導的關注和輿論的監督,很難會有今天的結果!」網友紛紛表示不滿,「為什麼有法不依,要靠領導關注才能打贏官司呢,中國的悲哀。」;「中國的法制還非要領導的關心和社會的監督不可嗎?!」;「中國的法律什麼時候才能不要領導的干預。」;……
更有網友直言假如吳小玲不是處女,恐怕難向警察討回公道,並對當今中國部分警察如此野蠻和毫無顧忌的執法方式表示憤怒。(//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