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出新書 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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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段蓁蓁╱台北報導

周杰倫出新書,不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更拿不到一毛版稅,誇張的是,此種行為還受到法律保護?

  最近有一本名為「超屌的周杰倫─就愛這樣的Jay」傳記書籍,在「博客來網路書店」進行優惠預購活動。

 網路上簡介寫著,這本書由「華立文化」出版社發行,作者是「曾小歌」,他以多年在演藝圈的經歷,介紹周杰倫在短短三年內崛起的過程。

  阿爾發公司:未授權

這個書籍預購廣告,在周杰倫所屬阿爾發唱片公司內引起軒然大波!原因是,唱片公司從未授權這家「華立文化」公司,出版任何關於周杰倫的書籍,再者,也從未接受這位作者「曾小歌」的訪問。

 阿爾發表示,周杰倫出道至今,只推出過一本「半島鐵盒」,而且是由方文山的「華人版圖」出版,此外,阿爾發沒有授權任何出版社推出周杰倫的書籍。

 他們指出,光是網站上的簡介就漏洞百出,因為,周杰倫從未獲得「金曲獎新人獎」,而且,作者「曾小歌」的簡介寫得洋洋灑灑,不但是台大畢業,更宣稱一對一訪過周潤發、鍾楚紅等近二十位明星,參加過一千場以上的記者會,不過,阿爾發每一位員工都不認識這位作者。

 阿爾發法務部指出,這本書若是未經授權,而以周杰倫的姓名、照片進行商業行為,極有可能構成民法侵權行為。若是這本書如期出版,阿爾發將進行訴訟動作,也呼籲歌迷們不要購買,因所有未經授權的書籍,內容都有待檢驗,且以杜撰成分居多。

  出版社 照片提供者

 「華立文化」行銷企劃范揚松表示,這本書的作者是用筆名,他們也不方便透露真名,不過,應該是資深的退休媒體人。他說,出版社只負責印書,照片權都是作者透過「星心雜誌」提供的,整本書以側寫方式寫作,應該沒有問題。若是阿爾發寄出存證信函,他們也會轉交給作者,跟出版社沒關係!

 提供照片的「星心雜誌」負責人曾先生說,照片是他們提供的沒錯,他們也擁有這些照片的著作權,不過,出版社的用途是否違法?他就不清楚了。

 「得力商務律師事務所」的陳鎮宏律師強調,照片的著作權的確屬於拍攝者,但是如果照片用途不當,牽扯到不法的問題,也會侵犯到肖像權、人格權等問題,阿爾發當然有權控告出版商或作者。(//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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