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十七日電)香港藝人關秀媚今天被法院判處妨礙公正罪名成立,原應被判刑十四天,但由於她已被關押十四天,因此即時獲釋。
去年十一月,三十七歲的關秀媚在跑馬地成和道醉酒駕駛,與另一輛轎車相撞。事發後,關秀媚和車上乘客黃志聰調換位置,由朋友頂包充當司機。稍後,關秀媚被當局依法起訴。
東區裁判法院法官今早宣判時說,有關罪行應判入獄十四天,但由於關秀媚在此之前已被拘押了十四天,所以可以即時釋放。
但關秀媚仍因酒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罪,被判罰款六千港元及暫停駕照九個月。關秀媚是近年本地第二位因交通事件而被起訴的藝人。在此之前,謝霆鋒也因為在一宗交通意外中找人充當司機而被法院判處妨礙司法公司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