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鑑於中國大陸商品房銷售市場混亂,廣西消費者協會在最近發佈的「二00三年第二號消費警示」中,特別提醒消費者購房時要留意六大事項。
據新華網報導,這六大事項是:
一、審查證件、細看條款。購房前,要仔細留意開發商是否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件。購房時,應儘量選擇購買現房。對於購買預售屋的,如確實需要簽訂「認購協議」,必須看清約定條款後才預付訂金。
二、詳細了解欲購房子的面積、樓層、座向、周邊的配套設施和規劃。了解交樓日期、交樓標準、產權登記等各方面事項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特別是分攤面積、交樓時間及裝修的具體標準。
三、購房合同的補充條款越細越好,合同裏各種問題的違約賠償責任要詳細明確。
四、對入住費用、房屋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代收費用等事項要心中有數。有些開發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和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購房者在協議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甚至越權承諾減免若干年物業管理費,這是對購房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侵害。因此購屋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認購協議書分開簽署,或另外設置條款確定物業管理的費用標準。
五、消費者如果對以上的建議把握不準,可以請一個精通房地產業務的專業律師陪購,在簽訂商品房買賣格式合同的選擇條款上要字斟句酌,詳細約定。同時,購房一定要質比三家、價比三家,簽訂一個真正公平公正的合約,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六、購房後要妥善保存原始材料,如合同、發票、收費憑證、協議等,一旦發現實際情況與合同約定不符,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