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八日電)中國大陸對保安管理員管理鬆散,良莠不齊的保安素質造成民眾潛在危機,日前一名台商甚至遭工廠保安策劃搶劫並殺害。為避免類似不幸事件重演,深圳市加強對保安人員管理,並提出「九不准」的行為規範,違反規範者將予辭退或行政拘留。
廣州日報報導,深圳市公安局昨天出台「深圳市保(治)從業人員﹃九不准﹄行為規範」,違反規範的保安人員將予辭退,違法行為較輕者,給予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則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深圳市現有保(治)安人員約十二萬人,直屬保安服務公司的約三萬兩千人;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備案認可的各機關及事業單位內部保(治)安組織共七千多家、約八萬多人;屬於股份制企業、村委、業主委員會的保(治)安人員以及護村隊員約一萬多人。
未來違反相關規範的保(治)安人員,主管機關將通報批評所屬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部門,並訓誡主要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包庇、縱容保安從業人員違法犯罪行為,或參與上述違法犯罪活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深圳市保安人員的「九不准」行為規範包括:不准超越法定職權搜查他人住所、罰款、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者財物;不准故意刁難、辱罵、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准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准為違法犯罪活動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不准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不准私自為他人提供有償服務;不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