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七日電)中國大陸公安部今天發佈七項有關戶籍管理的措施,民眾將對自己戶口所在地擁有更多自主權。此舉同時還鼓勵人才投入西部開發,未來到西部地區工作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到工作地區,也可以遷回原籍。
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實行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之一,公民戶口登記實行在常住地登記的原則。常住地發生變化後,按照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但是以往限制非農戶口轉為城市戶口,所以實際上戶口很難自由遷移。
中國大陸公安部官員表示,新措施允許大學畢業生自主選擇戶口所在地,將吸引更多大學畢業生參與西部大開發。
措施規定,到西部地區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以及西部開發建設所需要的各類人才,可以不遷戶口,戶口遷入西部地區的,如果今後返回原遷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在大、中城市落戶的高中級專門人才到小城鎮或者農村工作的,可以不遷戶口。
針對某些大城市對新出生嬰兒隨父親落戶設置了一些限制,公安部在措施中明確規定,新出生嬰兒的常住戶口是跟隨父親還是母親,也將由新生兒父母自願選擇,公安機關應及時予以辦理。
此外,為出國、出境人員提供便利,方便其在大陸從事各項事務,新規定取消出國、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員註銷戶口的做法,但在國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新措施同時規定,取消被判處徒刑、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員註銷戶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