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七日電)為提高優生優育水準,北京市在日前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中,放寬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相關規定。新條例將從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新華網報導,北京市原有關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公民,生育間隔不得少於四年,而且女方年齡不得低於二十八歲。不過,考慮到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有可能造成許多高齡產婦,不利於母嬰健康與安全,因此新條例規範,上述兩個條件中只需具備一個即可生育第二個孩子。
條例還規定,在獨生子女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夫妻均為獨生子女而且只有一個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等九種情況下,可以生育二胎。
據了解,允許生育第二胎並不是新政策,只是在原有條例基礎上作適當修改。
根據北京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到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北京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為百分之零點九。
此外,北京目前每年新增戶籍人口大約為一萬人,是全國大城市中人口增長較低的城市之一。報導說,未來幾十年,北京將面對人口總量、勞動就業人口數量及老齡人口數量三大高峰,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間的矛盾依然嚴峻。根據中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北京市二00八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六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