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7日訊】我今年37歲,是四川省某縣農民。
我在1984年入伍,后在1985年一次執行任務中,腰部負傷,經軍醫鑒定轉為骨質增生。八六年十月退伍回了家鄉。原傷复發,接著又患膽囊炎、心肌炎等疾病。長期治療也無效,行動非常困難,也不能翻身。据醫生講,過一段時間就會癱瘓。身體上的劇痛,精神上的壓力讓我整天都處在痛苦之中,給家里造成了很大的經濟困難。我也多次向鄉、區、縣政府、縣委、縣民政局、縣殘聯及地區民政局、部隊團、師、軍區級上訪,請求他們給解決一下我的治療及生活問題。不久通過部隊協助民政局給了我定期補助解決,也辦了殘疾證。因為重病纏身,又加上農業稅提留款無法解決,連我家里人也無法生存下去了。在這种絕望的情況下,當時我真的覺得生不如死,不如一了百了。
就在我最艱難的情況下,九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我帶著重病回到了家鄉,在家鄉的橋頭有幸看到了法輪大法的學員在此洪揚大法。我去問了下:我有病,煉了會好嗎?他們就給我詳細地介紹了法輪大法。從此我就走上了修煉道路。通過學法煉功,我的身體發生了奇跡般的變化,很快几种重病全部根除了。這是李老師給了我新的生命,是法輪大法讓我重生!到現在為止,我再沒吃過一粒藥。我每年的農業稅、提留款照樣交清。我也把党和政府原來給我的殘疾、定期補助金等自愿捐獻給國家,減輕一下政府的負擔。我也時時刻刻都按著李老師在《轉法輪》中的要求去做,嚴格用“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做一個更好的人。
通過學《轉法輪》,我明白了真善忍就是宇宙的特性,書中講述了如何做一個好人,為什么要做一個好人,而且還要做一個更高尚更好的人,逐步達到”無私無我”的境界。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都是處處与人為善,做什么事情都先想到別人。
在2000年7月份我向縣民政局、縣殘聯申請,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病全部好了,我自愿把原來的補助待遇和殘疾補助待遇要求放棄。可就為此事,派出所就把我送到縣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我也不知道我違反了什么規定,為党和國家減少負擔,為政府減少麻煩,反而成了罪人。7月14日我被送到看守所,29日看守所的看守人員叫我家拿錢來我就可以出去了。我跟他們講我家沒有人,更沒有錢,只有三個無人照料的小孩。
我真是心裡感到很難過﹐我因為煉法輪功﹐變得身體強壯﹐心理健康﹐到政府部門去告訴他們以後我不再需要領“補助待遇和殘疾補助待遇”﹐將這個讓給更困難的人﹐反而被拘留﹐被罰款﹐真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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