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訊】亞洲時報淼野8月25日報道﹐中共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腐敗問題是近期中國媒體關注的焦點。程維高被一名中層幹部楔而不捨檢舉8年,但一直屹立不倒,已嚴重暴露出目前地方權力過於集中,凸現出監督機制的薄弱。程案更突顯了中共省委書記嚴重缺乏監督制約。
中國地方諸侯的權力過於集中、一手遮天,於監督不利,有特殊的近期歷史因由。據人民網資料,中國內地31個省市中有河北、山西、內蒙等21個省市的省(市)委書記兼任人大主任,占68%,另外海南省省委書記兼任省長,人大主任則空缺,還有很多省長幾乎是必然兼任省委副書記等職位。權力的集中對於官員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是非常不利的。
省委書記兼任省人大主任的現象最早是沿於上世紀80年代中後期。當時,由於蘇聯提出政治改革,搞黨政分開,但及後蘇聯和東歐各國共產黨、工人党先後失去政權,各國共產黨一夜之間一無所有。蘇聯和東歐各國的教訓讓中共當時最高領導人鄧小平認識到,中共必須控制地方的人大,保證中共能夠完全控制政權。92年,中共有關省市自治區選舉的文件就公開提出,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可以提名當地省委書記作為人大主任的候選人。而2002年開始的各省市自治區換屆選舉中,中共中央則統一要求,各省委書記除非兼任政治局委員,一般應被推薦為本省人大主任的候選人。
省委書記兼任省人大主任的現象沿襲了10多年了,由於權力的過度集中暴露出其中的弊病。據統計,近年來已經有3位省委書記被處分。這一特殊歷史時期 的兼任現象開始越來越顯得不合事宜了。
中國《新聞周刊》最近撰文認為,中共監督體系或監督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黨內的監督,省裏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是歸省委領導的,也即省紀委書記是在省委書記領導下工作的,如果紀委書記要主動監督省委書記,他的職位還能保得住嗎?再比如,權力監督主要是通過省裏的人大來進行,但是目前中國的體制中,有的省人大主任是由省委書記兼任的,他自己領導的人大能監督他自己在省委的權力嗎?還比如,司法監督是一個重要的監督手段,但是省裏司法工作總體上是由黨的政法委員會協調指導的,如果省裏的司法系統要監督省委書記的話,首先要取得省委政法委員會的支援才有可能,而在省委書記領導下的政法委書記有膽量直接監督他嗎?
中央政府對於”封疆大吏”的監督機制薄弱也開始重視,派出”欽差大臣”亡羊補牢。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派出由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組織的中央巡視組赴地方巡視,主要是對省級領導班子進行監督。但輿論認為,中央巡視組並沒有多大作用。以程維高為例,據中國《財經》披露,99年,中央”三講”巡視組曾對程維高進行過調查,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反被程維高誣告是在河北搞一些過”左”的東西。
對於目前地方中存在的權力過於集中問題,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上周四刊文提出應當採取”三權分立”的機制來約束和制約”封疆大吏”。文章認為,只有實行黨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相對分離和制約,才能保證黨內權力的健康有序的運行,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三權分立”的提出對於目前監督體制的是個極大的促進,境外媒體對此是持肯定態度,認為這是黨內民主的一大進步,但”三權分立”屬於鄧小平政治理論的禁區,是否能夠得到實施還是個未知數。(//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