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一言為天下法和容忍異見

張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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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本文試圖通過一些人想用民主的容忍異見理論來維護專制的一言為天下法意識為例,揭示其因而陷入重重的自我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的泥潭不能自拔的境況。

[一]、

每當人們不認同並且反駁反民主人士的反自由民主人權理論之時,會聽到這麼一句典型的回應:「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那些口口聲聲“自由”、“民主”的人,如此地容不下別人發出的與他不同的聲音。」

這種典型的響應來自一種典型的思想:不認同並且反對和批駁自己觀點=不容忍異見。

持這種觀點的人在各色人中都有,但以反自由民主人士居多。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反民主者的思維正是建立在這個觀點上的。

大凡反民主人士多數是接受中國幾千年封建專制思想、近五十年又被洗腦得比較徹底的人。也可以簡單地說,他們的思維模式是由黨幾十年灌輸教育形成、接受和相信党文化的人。

這些人的“辨理思路”是這樣的:世界上有絕對真理,代表這真理的人是最高權力者,偉大光榮正確的口號就是這種觀點的典型寫照。(在新形勢下也有一些變化,例如說精英可以發現掌握和運用真理。)事實上也只有最高掌權者才能扮演真理代言人的角色,也只有他才有能力強迫你承認和接受他是真理代表的身份。持這種思路的人,都認同這些真理代表者可以“一言為天下法”。一些法制主義者、民本主義者、眾多的反自由民主人士的靈魂中,都深深地埋藏着“一言為天下法”信條。

既然有絕對真理存在,那麼凡理凡事都有對錯之分,連作為人們價值判斷的觀點也有正確錯誤之分。你和他辯論問題當然也必然有是非對錯之分,而且都毫無例外地認為“我對你錯”。這些人強調正確和錯誤的言論是不等值的、內容錯誤的言論是沒有言論自由權利的。在他們的意識中,只有內容正確的異見才應該容忍,對錯誤的異見只有消滅掃蕩。在他們腦中,是沒有容忍錯誤異見意念的。問題就出在,這些人每每視自己的意見必然是正確的,是符合真理的。

所以當他們說:「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那些口口聲聲“自由”、“民主”的人,如此地容不下別人發出的與他不同的聲音」時時候,它的意思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什麼那些口口聲聲“自由”、“民主”的人,如此地容不下我一言為天下法聲音!” 因為你不應該反對真理,所以你不應該反對我一言為天下法!

[二]、

不是說最高掌權者才代表真理的嗎?現在你又打橫指責並不是掌握最高權力的一般人自以為可以一言為天下法,看來我的說法好像很牽強。其實並不牽強,而是很自然、很現實,現實到見怪不怪的地步。

請大家看一下這些見怪不怪的事實:作為一個“新中國人”,在說理時,特別是說政治意念上的如國家、民族、人民、集體……之時,人們已經被改造得並不發表個人意見,而是自然地、必須地是國家、民族、人民、集體的代言人,即自己說的即使不是一言為天下法,但起碼,它是重複了別人的一言為天下法,所以他的話必然是真理。

君若不信,請回想一下,在批判鬥爭會上,有沒有一個批判者是發表個人獨立意見,而不是代表國家、民族、人民、集體和黨發言痛斥階級敵人的?又看看現實。今天網上所有愛國憤青、護党御用文人,有哪一個不是人民、人民……國家、國家……的?我們最常聽到的是這些人信口開河的“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在香港最易聽見的是:“廣大愛國同胞是支持23條立法的”……

說理時認為自己是對的,這是人之常情。但是不悔被洗腦者卻認為自已說的必然而且是絕對正確的,因為他所說的是“毋庸諱言,眾所周知,天下公認”的一言為天下法或“代”一言為天下法,別人則一定是錯的。這就有乖常理了。我們在網上經常看到一些人不斷重複“我對你錯”、“我高你低”、“你沒有一篇文章是沒有錯誤的”、“這個問題我已經作出科學證明瞭”、“你從來不認錯”……明顯可見“一言為天下法”的思想並不是皇帝才有的觀念,而是所有皇帝愛戴者的挺專制反民主人士的共識。在這個專制思想共識下,這些人思、言、行都或明或暗地顯示他是一言為天下法者。

這些人自視代表真理,其內在邏輯根據如下。

第一,他們相信有絕對真理,又有人能發現、理解、掌握和貫徹真理,充當一言為天下法的角色;
第二,他們事實上或思想上又的確是認同真理代表者,及其所有的一言為天下法,而且自覺且明白無誤地確認自己是站在真理代表者一邊的;
所以,第三,他們條件反射地判定:我正確、我代表真理,我是一言為天下法,是情合理的邏輯歸結。

我一言為天下法,你反對我就是反對真理,你不接受我的意見就是不能容忍異見的怪論,就是在這樣的思路下出現了。

[三]、

這些一言為天下法的信徒們之所以會把反對其意見視作反對真理和不容忍異見。不單是由於他們信念和思路所決定,也有因為他們陷於不能自拔的兩難處境,為自求而作出的抉擇。

如果這些一言為天下法的信仰者直言他就是反民主,挺專制。如果他說,我就是認同封建專制,我就是確認無誤地認為有絕對真理,也可由一言為天下法的最高當權者充任真理代表。這麼一來,他們的理論就能符合邏輯了。那麼,他們的“我代表真理,我一言為天下法”理論,可以自圓其說了。在這樣情況下,你只能反對他的觀點和批駁他的理據,但你不能說他自相矛盾。因為他們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本就用不著甚麼“容忍異見”的敵對觀念作辯護。想想看毛澤東甚麼時候用過容忍異見之民主理論為他的比秦始皇更秦始皇的一言為天下法辯護?

現在他們致命的是,不但不能像毛澤東那樣聲稱比秦始皇更秦始皇,打正封建專制的招牌,還必須用自由民主人權的理論來為他們反民主挺專制的理論解畫,這就陷他們於矛盾重重不能自拔泥潭中。

比如說,你本來目的是維護一言為天下法,但又不能用一言為天下法的理據去辯護,反而要用“反”一言為天下法的自由民主容忍異見思想去維護。你一要用容忍異見觀念,立即就出現“必須容忍反一言為天下法的異見”問題。如果要容忍這種異見的理由成立,那麼一言為天下法就被人質疑,就不成其為一言為天下法了。一言為天下法怎能容忍“一言為天下法的異見”?在這種矛盾重重中,唯一的出路就是提出見不得光的“反對我的意見就是不容忍異見”。

更深一層不能自拔的矛盾是,這些人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用專制觀念去理解民主自由人權法制等概念。結果是,怪像橫生。

比如說,言論自由的原意正解是:言論自由權利和言論內容無關。但這些人頭腦中有的只是專制觀念,於是他們就用專制觀點去解釋言論自由,把它曲理解為“正確的言論和錯誤的言論是不等值的”,“錯誤的言論是沒有言論自由權利的”等怪論。由這些怪論進一步推出,言論必須經過過濾。於是合符邏輯地推論出,統治者監控言論是應該和必要的;最後推導出的是專制統治的言禁正常合理合法、言論自由荒唐的謬論。

這裏只是順手舉出一個實例,其實所有反民主自由的文章,只要他們不是公開打出專制招牌,而是用自由民主理論或語言來作辯解的話,其類似的矛盾是隨處可見的。

最後想說些題外話。絕大部分發表反自由民主言論的人,在主觀上是沒有我代表真理、我一言為天下法的明確意念的,上面所分析的只是邏輯必然,導至他們必然地在客觀如此而已。但是,有一些自稱是專志哲學邏輯、概念思路比人清晰、帶以打計愽士研究生、開口就是“我對你錯”“我高你低”的人作出這樣的言行,就不能被認為不是明知故違、持兩套標準了。

2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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