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濤:執法權的異化

金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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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自從中共提出要在中國搞所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各種各樣的事物都竭盡全力與經濟「親密接觸」,以便搭上市場經濟的便車,佔盡便宜。於是,「娛樂經濟」、「旅遊經濟」、「假日經濟」、「奧運經濟」、「辦學經濟」、「考試經濟」等各種名目的「新經濟」便應運而生,也紛紛嘗到了與經濟接軌的「甜頭」。而這種經濟上的甜頭也吸引了眾多不該與經濟利益接軌的部門或人員,亦即執掌公權力的部門和人員去謀求經濟上的利益。於是「執法經濟」也就遮遮掩掩、卻又風風火火地張揚了起來。

請看例子:前年7月份,在合肥─徐州高速公路吳圩段發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車毀人亡,慘不忍睹。按道理當務之急應是救人為先。然而,事故所在地段的安徽省定遠縣交通警察大隊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卻為執法權發生爭執,其爭執的緣由並不是要分清責任與追究責任,而是這兩個執法部門為了爭搶處理交通事故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也就是爭搶「執法商機」。為此,兩家鬧得不亦樂乎,但卻置事故處理於不顧。這就是「執法經濟」的魅力所在。這場鬧劇曾成為媒體關注的重大新聞,人們對這兩家執法單位嗤之以鼻。

其實,一些執法部門為了「增收」經濟效益,頗干出了不少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事來。比如,一些基層執法部門為了亂收罰款以便獲取收益,竟罔顧法律,極盡誣陷之能事,「導演」出了子虛烏有的「少女嫖娼案」、「大學生嫖娼案」等等醜劇來。至於遍及全國各大城市的私刻公章、偽造假文憑的事,本來可依法加以整治,但公安等執法部門卻把肇事者抓去罰款了事,抓一次,罰一次,放一次,如此往復回圈。違法者遂成了執法部門的錢罐子。於是假文憑、假證照氾濫全國,魚龍混雜,以致弄得大多數國家不承認中國大學的文憑。

如果說,上述這些還是某些地方的執法部門的自利行徑,那麼,有些措施卻是經過高層批准的斂錢行為,比如,遍及全國的「暫住證制度」就是公安部號令全國執行的一種制度性舉措。孫志剛不就是一時拿不出「暫住證」而被活活打死的嗎?其實,一個公民從一個城市遷到另一個城市,並沒有離開這個國家,本來已經擁有的居民身分證即可證明身分,政府卻硬性規定還要辦理暫住證,無非是要掌控全國的每一個居民。由於暫住證需要花錢去買,這就成為了各地公安部門的一條進錢渠道。

剛剛又從報紙上看到了兩條新聞:一是江蘇省公安部門要下決心糾正下屬規定罰款指標的事,二是某地交通警察部門對違章行駛的車輛開月票。公安部門既然向下級機關下達罰款指標,各級部門當然都要奮勇爭先,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從而保證了執法部門能夠賺到足夠的銀兩。而老百姓也因而倒楣了。

本來,在任何一個國家,執法部門都是國家的公器,執法權只能用於服務公眾,而不可能有別的功能,更不應有斂錢的功能。而在當今的中國,它們卻與經濟「親密接觸」,從而生出諸多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所不應出現的怪事來。中共的各級公務機關一直聲稱要「為人民服務」,但老百姓卻一針見血地指出:它們是「為人民幣服務」。這也就是公權力的異化。中國的權力濫用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而權利的異化比權力的濫用更為可怕。它意味著服務於公共福祉的「公法」蛻變為謀取私利的「私法」,把控權型的「行政法」蛻變為牟利型的「經濟法」。而且,根據過往的無數事實證明,執法部門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想方設法擴大經濟利益,於是,各種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事都干得出來。「執法經濟」可以說是成本最低的經濟行為,但卻是最骯髒、最殘酷的經濟行為。孫志剛的慘死並不是一個孤立的例子。

不久前,一個地方試行由基層部門和民眾給政府部門打分以評價其服務優劣,結果,公安部門被評為倒數第一名,可見百姓反感之深。實際上,從全國範圍看,老百姓對公安員警可謂深惡痛絕,除了痛恨他們的濫用公權,還痛恨他們借助公權力謀取經濟利益。

應該說執法部門的本職工作就是為公眾提供服務,然而,執法權的異化,他們的胡作非為在中國已是見慣不驚的了。其實,放大來看,中國的各級政府、各級公務機構又有哪一個是真正為公眾服務的?執法部門的權力異化只是中國政壇權力異化的一個側面而已。

(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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