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訊】讀寫英文、說聽英語的需求在時下的工作及生活中日益頻繁。別的不說,光看坊間補習班林立,標榜速成;以及近一段時間全民英檢的人聲鼎沸,得見一般。筆者常遇到很多同事及朋友問,到底怎麼樣把英文英語學好,有沒有較好的方法?底下談談過去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經歷,以饗讀者。個人的結論是,沒有速成這一回事,只有您把它溶入生活,實際的使用它,一個語言或文字才有可能成為您的一部份,受您的差遣調度。
話說雖然在受大學教育時開始看原文書,但是常常覺得書上一句話要重複看過好幾次方能了解意思,字典也要隨身帶,否則一篇文章看下來,真的是臨表涕泣,不知所云。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畢業,自己並未特別花功夫去補強;加上服兵役兩年遠離書本的障蔽,出國唸書一開始時真的是苦不堪言。讀寫尚不離譜,聽與講就挺傷腦筋。要去找指導教授討論事情時都要先想好腹稿,自己想好一番說辭,免得屆時結結巴巴,無法收山。事實上大部分的留學生都走過這段尷尬的過程,但是幾年下來好像大部分的人都熬能過去;那麼問題來了:到底那幾年發生了哪些事,原先「講不輪轉」的到頭來能順利上手?答案事實上很簡單:壓力與環境!
筆者就讀的美國大學來自台灣與中國的留學生相當多,要找個伴用國語(普通話)聊天不是難事;甚至於同一個班上,炎黃子孫散坐四處亦是常見。因此,有位教授上第一堂課時即開宗明義規定:In this class, English only! 他鼓勵學生挑戰自己,全部以英語來溝通,以英文來想事情,並說哪一天開始用英文作夢時,英文才會becomes part of you. 筆者不才,加上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並未將他的告誡奉為圭臬,以致於唸書二年後才第一次作英文夢。為何會如此晚?究其原因乃是因為家裡有同去唸書的太太打理,不需為三餐去餐廳「拋頭露面」;同個實驗室裡有位台灣去的學長罩著,天垮了也輪不到自己去撐;修課同學中同文同種的又大有人在,要借筆記或討論功課方便得很。就在這種看似悠游的環境中,自己的語文能力(尤其是聽講這兩部份)反倒未有太大的長進。
一直等到畢業後返台在業界上班,因為工作之故,時常要接待外賓及國外客戶,被架上火線,慢慢的才說得比較像樣。相反的,有些留學生的際遇不同(幸或不幸,您說!),他們非得鼓起勇氣,用一個較陌生的語言去與他人溝通,雖然起頭很難,但是如同倒吃甘蔗,很快地就能用流利的英語和外界溝通。總括來說,語言畢竟是一個溝通的工具,它像刀劍一樣,不磨不利,不用即忘。當您發現不得不用它、不得不學它時,您才會下定決心、破釜沉舟,跟它拼了….. 支持筆者論點的案例俯拾皆是,譬如為何在外商公司上班的人,英文普遍較好?因為再不說英文就無法與老闆溝通,升遷就無望;前面提到的留學生英文變好了的原因雷同,因為再弄不好,不只畢業無門,而且連安撫五臟廟都有困難!
許多五年級的人應該記得約二十年前有部美國電影叫做「Fire Fox」(火狐狸),片中敘述一個美國情報員啣命前去蘇聯,要去偷回一台蘇聯空軍新開發的,能read pilot’s mind的米格機MIG-31(火狐狸)。片尾該情報員偷了兩台原型機中的一架,而後頭蘇聯駕駛員駕著另外一架緊追在後,可是該情報員就是無法擺脫追兵的糾纏;就在千鈞一髮之際,導航員告訴情報員:「You got to think in Russian!」原來蘇聯飛機只能解讀駕駛員以俄語構思的意念,用其他語言去想就不好操縱。學英文也是異曲同工,「You got to think in English!」只有您設法把它與日常生活或工作結合在一起,一個語言的學習才有其實用性,學起來才帶勁。諸位回想自己是如何學會說台語與國語的? 好像天經地義就是要會說嘛!沒有為什麼。就是因為台語與國語都是一個我們日常生活必要的工具,所以自然而然就會了。
數年前筆者轉換工作之故,有機會再去美國工作兩年。那兩年正是小孩要讀幼稚園大班及小一的年紀。在台灣勉強26個字母認得、其他就甭題了。但是兩年一下來,很奇妙的是他就是能看懂英文的兒童讀物;而且另一意外的發現是中英文間的轉換對小孩來講好像也沒太大困擾,就這樣潛移默化中,他就pick up一個語言。想想也是,會說國語及台語的人,問問自己,是不是還要先想好國語,逐字翻成台語,串成台語句子,再講出來?根本不需要這麼一個過程,因為它對您來說太熟悉了,已經是part of you!
話說回頭,環境那麼重要,可是不見得人人都有機會去國外住上幾年,(所謂人各有命!)先天環境不可追,後天環境卻是可以塑照的,看個人如何去經營。筆者有位同事,學歷不頂高,但是先前在外商公司上班時,有感於英文能力造成溝通上的鴻溝,他便下定決心一有空就找公司裡的老美去酒吧聊天,幾年下來,基本的應對溝通,美式俚語朗朗上口。個人對於他只能用欽佩來形容。筆者也遇到過幾位同事,沒有留學經驗,但是語文說聽讀寫卻是一流;當年台北ICRT電台的主播王大衛也是一例,就聽他悠游於英語、台語、國語三聲帶之間,誰都佩服,但是有多少人知曉他也是從沒在國外居住過?
舉這些例子,只是想說明一個事實,先天環境不夠好,可以埋怨,但是不能改變;後天環境看個人如何去經營及把握。再說個實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糗事,讓想學英文卻又靦腆不前的讀者知道,英文不好可以糗倒這種地步!
話說當年,與未婚妻初踏上美國,為了節省租房子的住宿費用,倆人決定去Columbus市政府公證結婚。當時的洋涇濱英語破的程度可以想見,所以透過學長學姊的協助,安排一位市政府的法官作公證人。所有的打點都可以仰賴別人,唯獨儀式中有一段誓詞(oath)是法官唸一句,男方要跟著複誦一句;諸位看倌可以想見,慘烈的程度!真的不知道法官說了些什麼,我只記得最後我說「Yes!」,內人說「I do!」所以現在家裡被「唸」時,筆者可是振振有詞的:天曉得我當初發了什麼誓!(我確認不是 ”余誓以摯誠,效忠….”之類的。)
不怕糗事外揚,博君一笑,無非是要讓讀者知道語言的學習要講究實用性,也沒有速成這回事。前人說:要如何收穫就要如何栽!想學好一個語言,個人意見是從日常的工作及生活中去設法,營造一個環境。例如按時收聽今日美語廣播,參加地球村的會話交流,甚至於幾個友人或同事彼此強迫以英文作溝通工具,不怕出糗、不嫌麻煩才能有所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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