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大陸河南省少林寺僧眾因不滿鄭州「少林旅遊開發公司」租借寺產卻不依約繳交租金,憤而告上法庭,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將於二十七日開庭審理。
中新社報導,原告少林寺訴稱,一九九三年十月,鄭州少林旅遊開發公司開發「十方禪院」時租用少林寺零點四畝土地,每年付給寺院土地租賃費一萬元人民幣、香火費五萬元,雙方約定付款日期並允許該公司使用「十方禪院」名稱,租用期四十年,四十年後,十方禪院的財產歸少林寺所有。 少林寺說,如今租約已逾十年,「十方禪院」香火漸盛且聲名遠播,鄭州少林旅遊開發公司卻拒不履行合約,經多次催討無果,忍無可忍下決定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