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大陸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今天將審議表決「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草案」,這項被看好將順利通過的草案,填補了中國大陸有關人體器官捐獻移植的法規漏洞。
據深圳商報報導,「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草案」今天極可能獲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這項條例可望成為中國大陸首部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法規。
報導指出,深圳市率先提出立法的「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對於人體器官摘取與植入、管理與監督、法律責任等多方面都有明確規定。
法規明確禁止買賣人體器官,多項明確規範包括:對出賣自身人體器官者,沒收其違法所得;對購買人體器官者,按售價處三倍罰款;醫療機構、醫師進行或參與人體器官買賣者,將處以交易額二十倍罰款,並吊銷其執業證書;買賣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醫師自遺體摘取人體器官,須經其他兩名以上醫師確認已死亡,避免出現「醫療謀殺」的現象,判定捐獻者死亡的醫師,不得參與是項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比照捐血慣例,器官移植捐獻者的親屬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