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中國大陸醞釀多時的「破產法」最快將在明年出爐,多項過時的法律,包括部分規範國有公司、證券以及銀行的法律也將得到修改,以更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廣東新快報報導,中國政法大學副院長李曙光表示,中國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運營已經二十年,但是像「破產法」或「反壟斷法」這種確保公平競爭的基本法律卻付之闕如,有關方面因此希望搭建一個法律框架,完善市場經濟體系。
報導說,中國現有破產方面法規僅適用於國有企業,對近年來迅速壯大、成為中國經濟成長主要動力的非國有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則不適用。
一九九四年以來,中國主管部門已陸續制訂十項「破產法」草案,不過由於擔憂這樣一個法律將引發更多的破產與裁員,因此一直未能獲得通過。
中國大陸政府另一項工作重點是通過「反壟斷法」。據了解,大陸國有公司目前在數個行業享有事實上的壟斷,從郵政、包裹遞送到航空與電力,以至鐵路都是如此。
根據中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的承諾,中國必須向外國競爭者開放,這項進程已經在電信等行業展開。報導表示,中共決策者醞釀「反壟斷法」已有數年之久,但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馮飛認為,通過反壟斷法的環境尚未成熟,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推出這樣一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