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嚴明多倫多8月9日報導) 加拿大的一些專家認為,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很可能打贏上訴官司,因為加拿大聯邦法院對他難民申請上訴案的審理顯示,情況對他有利。
賴昌星目前正在溫哥華的家中,等待加拿大聯邦法院就他的難民申請上訴案作出裁決。上個月中旬,聯邦法院在受理了賴昌星就難民法庭拒絕他的難民申請而提出的上訴之後,舉行了為期五天的司法復核。在復核結束時,法官表示,將在九月底之前作出裁決。
一直關注賴昌星難民申請案的溫哥華難民律師王仁鐸認為,司法復核的情況,對賴昌星有利。他認為,賴昌星的律師選擇的兩個要點很難反駁:一是難民裁判官認為賴昌星涉嫌經濟犯罪,因而“不具備難民申請資格”,這是先入為主,有未審先判之嫌;二是難民裁判官在審理過程中,至少兩次出現技術錯誤。法官如果認為其中的任何一條成立,賴昌星的上訴就可以勝訴了。王仁鐸說:“法官可以直接判斷,可以裁決說,根據這個材料,他可以申請難民。至於他是不是難民,就要回去重審。法官也可以採取另一種立場,就是發現難民法庭審理有錯誤,審判官犯了錯,那就要全部重審。這對他的上訴權直到留下來的權力,都會比較好。”
*上訴獲勝後再重審難民申請*
王仁鐸解釋說,聯邦法院不能直接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難民,因此上訴獲勝,也只能由難民法庭重審。但重審時多數都會獲得通過。即使再次被拒,也很難遣返。王仁鐸說:“他可以申請一個停止執行令,就是要求法院不要把他送回去,因為他會受到某方面的傷害,也就是提出人道立場這類東西,去阻止把他趕走,說他有生命危險。”
王仁鐸認為,作為案件反方的加拿大移民部,在司法復核中的表現不理想。而且又因把案件中的秘密證人公開給了中國官方,違反有關保護證人的規定,被告上了法庭。這使得聯邦法院可能會作出有利於賴昌星的裁決。
*朱鎔基卸任中方態度發生變化*
盛雪女士談到,加中關係曾因為賴昌星的遣返問題受到影響,一些交流一度停頓。但最近加拿大外長格雷厄姆訪華,與中國外長李肇星談得很好。沒有跡象表明中國曾再次要求遣返賴昌星。而且,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已定於十月再次訪華。這說明,中國已不再抓住賴昌星不放。盛雪說:“這兩年,中國又陸陸續續出了許多新的經濟大案,包括上海首富周正毅的案子等等。新任政府要全力以赴去對付這些新的案件,因而,對遠華案的興趣越來越淡。我們也可以感受到,他們對加拿大施加的壓力也比以前輕了很多。”
盛雪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聯邦法院裁決重審賴昌星的難民申請案,賴昌星就很有可能獲得難民身份。中國官方指控賴昌星及他的遠華公司涉嫌走私逃稅八百多億元人民幣。賴昌星及家人於99年逃到加拿大,2000年提出難民申請,2001年加拿大難民法庭用四個月審理了他的難民申請案,並於去年作出裁決,拒絕接受他為難民。賴昌星隨後提出上訴,並獲得了聯邦法院的司法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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