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一日電)從八月一日起,北京新增禁爬野長城等十三項規定,中國大陸有關部門稱,基於保護文物,野長城不能隨便攀登。
據今天開始實施的「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規定,凡在長城上擺攤設點、組織攀登或攀登未開放的長城,刻畫、塗污、損壞長城,破壞長城保護標誌,危及長城安全等行為將受到處罰。除了禁止攀登,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還不得擅自利用長城設卡收費或者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等。至於北京八月新增的其餘十二項規定包括:規範文字廣告,不許亂改成語;語言測評,公務員要考普通話;食品安全,五類食品要有身份証;產品認証,不貼「三C」逐出市場;電梯安全,小孩乘電梯須有大人陪;人文關懷,救助站可暫住十天;房屋拆遷,無証新建房拆遷不認定;投資創業,個人也可投資開發區;出國簽証,赴美簽証政策有變化;居民休閒,小區文體設施不能少;人才招聘,中介機構准入放寬;出行參考,部分列車車次將調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