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9日訊】李淑敏,女,30多歲,天津市第二醫學院附屬醫院護士長,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2003年1月中旬,死於大港板橋女子監獄五大隊,據目擊表示,李淑敏死時雙目不閉,遍體青紫,腦後一片傷痕。
據明慧網7月9日報導,2003年1月中旬獄警們強迫法輪功學員進行加時的超體力勞動。為抗議迫害,法輪功學員們拒絕出工,獄警們用暴力方式強迫復工。李淑敏被獄警多根電棍同時電擊,當場慘死。有關單位出示的“死亡證明書”的死亡原因卻寫著“猝死”。
報導說指出,據目擊者表示, 李淑敏死時雙目不閉,遍體青紫,腦後一片傷痕。然而中華字典對“猝死”的注釋是:醫學上指不是由於暴力而是由於體內潛在的進行性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李淑敏的“死亡證明書”著實令人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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