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特稿)「公民投票」最近在台灣是最受矚目的政治議題,而在瑞士,公投早已是政治運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從加入聯合國到修橋補路,都是公投的對象;巧合的是,瑞士人民五月才在公投中否決了拆除所有核能電廠提案。
瑞士的公投可回溯到一八四八年,經過一百多年的運作,已成為瑞士人民直接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的重要途徑,只要符合規定,任何人針對任何法律與公共政策,都可訴諸人民複決,也就是所謂的公投。
瑞士的公投主要分為三大類,第一為「強制性」公投,任何聯邦憲法條文與涉及重大外交、國防的政策都必須要舉行公投。
強制性公投由聯邦政府的聯邦委員會提出,須要「雙重多數」通過,也就是除了二十六個邦中,有超過半數通過外,在全民表決中也要有過半數支持。
近年來,瑞士最具代表性的強制性公投當推去年三月的「加入聯合國」公投。瑞士在一九八六年曾進行加入聯合國公投,結果未能通過,一直等了十六年瑞士才再舉行公投,並於去年九月達到加入聯合國目標。
第二類為「非強制性」的公投,對象為國會通過的法案及政策,如在一百天內,有超過五萬名公民連署,就可進行公投,這類公投只須簡單半數通過。
同理,如在時限內,沒有足夠人數連署要求公投,這些法案或政策就自動生效。
今年五月十八日,瑞士的公投議題之一就是「你接不接受我們修改能源政策,以漸近的方式,拆除所有核能電廠?」結果未能通過。
有趣的是,在這項公投中,瑞士政府明確地指出,瑞士核能電廠非常安全,同時核能是瑞士的主要能源,因此希望人民投下反對票。
第三類為「人民創制」,由人民就憲法內容提出修憲公投,任何年滿十八歲公民都可提出,但須要在十八個月內,得到十萬人連署,困難度很高,也很少發生。
除了聯邦階層外,地方性的公投更是不勝枚舉,拆掉老舊建築改建新大樓,經常是公投的題目,以日內瓦邦為例,只要在四十天內,得到七千人的連署,就可針對公共議題舉行公投。對瑞士人民而言,公投是他們參與政治、對法案及公共政策表達立場的最有效方式,由於歷史背景及國情的不同,瑞士公投是否能適用於台灣值得探討,但瑞士的經驗足為台灣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