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專制統治靠強權。強權說到底是組織起來的人──如官吏、軍隊、警察等,這些人构成專制政權的“內部人”。政權能否有效地統治社會,取決于“內部人”的效力。政權是否牢固,也主要取決“內部人”的忠誠。
促使“內部人”忠誠和效力的來源,一是信仰,一是利益。毛時代主要靠前者,今日中共失去信仰凝聚,因此只能靠給予“內部人”足夠的利益來換取他們的忠誠和效力。尤其在社會利益不斷分化,利益分配愈益不均,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的時候,更得保證“內部人”得到利益,才能靠他們增加統治“力度”,實現穩定。
但是這里存在一個矛盾:中共為保留其合法性源頭,不能放棄以往奉行的“天道”,而与那“天道”相聯的,如共產党多年自詡的為人民服務、當社會公仆、不搞特權等,已經成為中國民眾化為潛意識的衡量標准。若是直接給予“內部人”過高利益,無法對民眾交待。何況“內部人”的數量太多,財政也不堪承受,因此中國官員的工資一直不是太高。
當整個社會都使用“私”的机制時,唯獨要求官員“一心為公”,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在現實中也是不可行的。這就和明代朝廷給官員低微俸祿,雖然減輕了財政負擔,但也得同時默許官員收索賄賂的陋規一樣,既然只有用利益去“羈縻”失去了意識形態忠誠性的“內部人”,又不能給其太多來自正規渠道的利益,那就只有允許“內部人”自己利用手中權力去尋利。否則,不給好處只讓“奉獻”,“內部人”憑什么效忠?他們大多精明過人,當前社會有其它眾多途徑和机會,官場無利可圖,自會去尋求另外的道路,當政集團就將面臨無人可用和無人效忠的局面。
這一點,是今日中共政權不可能真正消滅腐敗的根本原因。
吸引“內部人”保持效忠的無疑不是那點工資,而是附加在權力之上的利益。那往往是工資的數十倍上百倍。其中有合法的(符合規定的各种待遇),有非法的(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等),也有介于合法非法之間的“灰色”部分,總之都是權力帶來的。其中“灰色”和非法部分的比例遠大于合法部分。
不錯,中共也有整肅吏治的一面,為爭取民心維護統治而反腐敗。近年立案的數量和規模都達到了歷史空前。然而古代皇帝何嘗不整肅吏治,查辦腐敗?朱元璋對貪官實施的“剝皮實草”(剝成人皮桶以草充塞挂在衙門梁上警示后任),“力度”遠非今日可比,又何嘗阻止了明朝成為最腐敗的王朝?究其根源,一方面專制制度的反腐永遠只能自上而下,以少制多,防不胜防;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官官腐敗,牽扯廣泛,若是徹底查辦就會瓦解整個權力體系,因此專制制度的反腐敗只能停留于幫派之間的“合法傷害”,或是懲治沒有背景者來表現反腐“政績”。
除了專制制度本身不可能徹底反腐敗,已經實現了黑幫化的各級權力單元也有維護各自“內部人”效忠的需要。在那种黑幫關系中,不是反不反腐敗的問題,而是只有利用腐敗才能保證黑幫的形成和穩定。越腐敗黑幫就會越牢固,因此黑幫內部除了有防止內部檢舉和上級查辦的功能,更主要的是擴大分贓和庇護的腐敗聯盟,讓不腐敗的人變腐敗,讓腐敗的人更腐敗,全都綁在一個戰車上。這种把單干變成合作的腐敗聯盟可以讓腐敗利潤大大增加,風險卻大大降低。專制政權對付外部反叛可以雷霆万鈞,對付“內部人”這种聯盟卻是最無辦法。考慮到這一層,可以斷言:專制制度不僅不能防治腐敗,而且只能越來越嚴重地腐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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