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作為李嘉廷專案中的主要案犯之一的鄒麗佳,捕前為云南省政協常委、昆明佳華屋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近日,被以涉嫌行賄罪、涉嫌偽造國家机關公文、印章罪和涉嫌挪用資金罪移送審查起訴。
華西都市報07月29日報道﹐今年48歲的鄒麗佳中等身材,在昆明辦了大觀商業城、建了云南省第一個五星級的酒店。她一向認為自己是個有錢的女人,并多次對辦案人員說:“我在國際上都有一定的位置,找李嘉廷做情夫,我還嫌他的人才不夠好、職位不夠高。”她說:“我承認我和李嘉廷是有過那种親密的關系。應該說,對于我們這种長期在香港和國外生活的人,大家在一起摟摟抱抱、接個吻,甚至于有那么一兩次關于性的接触,都認為那是屬于正常的交往,并不能就此說明那是所謂的情人關系。我和李嘉廷那樣,唉!那算什么呀!我是出于十分感激李嘉廷才作出的反應,只能算是一种性的交往。”
生長在云南的鄒麗佳最初是晉宁縣招待所的一名普通女工,1974年底調入昆明市土產公司從事工會工作,并与后來的丈夫相識相戀。1985年2月,鄒麗佳全家移居香港地區,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后,她一直在經商,主要經營房地產和炒股。“我和我的先生一向感情都不錯,我只愛我的先生。”鄒麗佳經常對辦案人員表態。她丈夫是華僑,主要在國外經營農場,在英國、南非等許多地方都有他們的生意。
鄒麗佳經常對辦案人員訴苦:“我在昆明做這個投資數億元的佳華酒店,不知哭過多少次。為了按時付銀行利息,几千万的股票只賣几百万,因為酒店就像一個大老虎一樣,時常張開大嘴尋找食物。李嘉廷算是幫我給大老虎喂食的人,我是一個懂得報恩的人,所以,我感激他。”(//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