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9日訊】由于信息封鎖,中國大陸人對前段時間香港因23條鬧得沸沸揚揚并進而引發政治風波的事情可能知之甚少或者壓根儿不知。對伊拉克戰事的報道,我們的新聞几乎是全天候;對日本國會議員因爭論向伊拉克派兵問題而扭成一團,我們的新聞也是津津樂道;甚至對柬埔寨舉行第三次全國大選,我們的新聞也開始敢于進行大幅度的追蹤報道。可對自己的同胞、回歸了的香港所發生的那么大的事件,我們的媒體卻閉口不談、諱莫如深,這很讓人匪夷所思。
香港《基本法》23條俗稱反顛覆法,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前夕,各方對23條立法爭議頗大,為保證政權順利交接,立法被擱置。直到去年9月底,董特首突然想起了23條立法,制訂立法咨詢文件,向港人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咨詢,這也算是尊重港人的民主權利吧。咨詢文件一出,引起香港動蕩不安,反對立法和支持立法的人士紛紛走上街頭,舉行游行示威,兩派嚴重對壘,香港社會大分化。今年2月13日,港府開會決定,將23條提送立法會,并擬在7月9日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在后來香港全民艱難抗擊薩斯的日日夜夜里,董特首“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加速了立法程序。
7月1日是香港回歸六周年紀念日,為抗議23條立法,50万港人走上街頭游行示威,聲勢浩大,令全球震撼,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國際社會普遍表示同情和聲援。如此大規模的游行示威在1997年后是沒有的,在1949年后也是少有的。7月9日,5万港人齊聚立法會周圍,舉行靜坐示威;立法會半數以上議員對23條立法表示异議;港府高官辭職。董特首成了孤家寡人,面臨空前壓力和信任危机,不得不宣布押后立法,并跑到北京“訴苦避難”。
不就是一條規矩的立法,法制社會講的不正是法律和規矩嗎?這應該是件好事啊!何以在香港引得天怒人怨,導致一系列重大連鎖反應?看官有所不知,這不是一條普通的規矩,而是一條個個聞之色變、使得人人自危的臭規矩,難怪港人反對者高達八成五。23條定下的“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机密”“外國政治組織在港活動”“与外國政治組織聯系”等七大罪名誰背得起?不說其中的某些罪名本身就成問題,單就執行起來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泛化,就讓人心惊膽戰。歸納起來,這些罪名大概和以前的“反革命罪”差不多。回頭想想看,“反革命罪”這條罪名制造了多少慘案、冤魂!正是當年“反革命罪”的擴大化,才有了改革開放初期規模空前的“平反昭雪”運動。難道還要來一次“平反昭雪”運動不成?
歐美西方國家沒有類似的規矩,他們的政府穩如磐石,沒人去顛覆,也顛覆不了,惟有“被罷免”“被彈劾”“內閣總辭職”。香港回歸前,沒人去顛覆港英當局,也沒有對大陸政府构成威脅,倒是充當了內地透視世界的一個重要窗口。回歸6年來,除了經濟低迷和薩斯浩劫,香港一直平安無事,并無任何叛亂或顛覆事件發生。特首基本上是內定,我們几乎已經滲透到香港的方方面面,還有我威武之師的駐港部隊,港人豈敢飛蛾扑火、以卵擊石,搞什么叛亂顛覆活動。好好的一個香港,何必硬要弄個23條,鬧得雞犬不宁。
香港這几年經濟很不景气(這當然与全球經濟大气候有關),失業率居高不下,今年又遭受薩斯重創。董特首不去努力振興經濟,卻把心思和精力花在23條上,挑起香港矛盾和內耗,這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23條還會對台灣的統一造成負面影響。鄧小平先生倡導的“一國兩制”,口口聲聲反复承諾香港社會制度50年不變,而現在才6年,就要起大變化了,以后台灣人還會相信你的諾言嗎?台灣同胞經過多年抗爭,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廢掉了《刑法100條》(言論叛亂罪),將來他們如何肯忍受台灣的“23條”?
──原載《議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