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一起非法買賣槍枝案,涉案八名被告包括一名香港人和兩名台灣人,涉嫌向大陸槍販購買槍枝彈藥。案情顯示,另有一名香港人和三名台灣人也因涉嫌購買槍彈,被大陸法院另案處理。
香港成報報導,深圳市中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出,湖南人蔣某,二十九歲,從去年十月起,多次向大陸人和香港、台灣人出售多枝手槍、衝鋒槍及子彈,獲利近十萬元人民幣。
起訴書說,綽號阿財的台灣人邱某,四十一歲,今年二月在深圳以一萬元向蔣購買五四式手槍一枝及子彈六發。邱於今年三月涉嫌非法買賣槍枝被深圳公安逮捕。邱某在台灣有殺人未遂、強盜、詐欺、偽造文書等多項前科,並涉及一起勒索案被台灣通緝。
遭起訴的另一名徐姓台灣人,曾以一萬元向蔣購買手槍一支,子彈四發,今年三月被捕,槍彈均繳回。另案處理的三名台灣人分別是﹕以一萬一千元向蔣購買五一式手槍一枝、子彈十發綽號阿龍的黃某,以兩萬八千元向蔣購買一支五六式衝鋒槍及一百三十發子彈的陳某,以及介紹他買槍的蘇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