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國會在一九九三年制定的「萬國管轄權法」,不但誰也管不了,反而因許多國際政壇重量級人物都成了比利時法院的被告,給自己帶來無窮麻煩,尤其惹上美國老大哥更是棘手,難怪維賀夫斯塔新政府上星期就職後以「防止政治意圖地濫用」為由宣布廢除該法。
萬國管轄權法是呼應當時「日內瓦公約」通過制裁戰爭罪、違反人道罪和種族滅絕罪法律後的國際潮流,依「通用法權」的觀念,規定凡涉及上述罪行者,只要有人提訴,比利時法院即可進行審理,不管對方是什麼身分、什麼國籍。
比利時始料未及的是,萬國管轄權法頒行後,沙龍、阿拉法特、薩達姆、布雷爾等赫赫有名的國際政要都成了被告。這還不打緊,最糟的是,今年三月美國對伊動武前,幾名伊拉克人具狀控告一九九一年波斯灣戰爭當時的美國總統老布什、國防部長切尼、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鮑威爾和前線指揮官史瓦茲科夫犯下戰爭罪。美國聞訊大怒,多次在公開場合批判比利時,逼使比利時在四月修法,授權政府可將案件移交給被告人所在國處理。
五月一日,布什宣布伊拉克主體戰結束,二個星期後就有十七名伊拉克人控告布什和布雷爾,同列被告的還有國務卿鮑威爾、國防部長倫斯斐與副部長沃佛維茲、司法部長艾許克洛夫、國安顧問萊絲和中區指揮部指揮官法蘭克斯;其中,布什、倫斯斐、沃佛維茲、艾許克洛夫、萊絲和法蘭克斯,還因發動阿富汗戰爭另案告訴。
比利時雖依四月修法結果,將被告案件發還美國和英國司法機關,仍然難擋美英聯手施壓,倫斯斐更在六月十二日北約國防部長會議上揚言,比利時的法律顯然不利美國及其他盟國官員和軍事人員出席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國際會議,在相關問題沒有解決之前,美國必須反對繼續以布魯塞爾為北約總部,更不會再投資正建設中的總部大樓。
比利時不得不再修法,將適用對象縮小至和比利時有明確相關的案件,亦即僅適用受害者或嫌疑人具比利時國籍的場合,外國領導人不在此限。
萬國管轄權法不僅讓美國惱火、沙龍以召回大使報復,甚至連比利時外交大臣米歇爾,也在六月二十日被反對派組織引用該法告上法院。維賀夫斯塔新政府面對越來越強大的國際壓力,既無法漠視跟美國維持良好關係的重要性,又不願見北約總部遷出布魯塞爾,索性廢除該法,以免陷入無從解脫的外交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