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訊】香港特區政府於去(2002)年9月宣布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後,引發輿論界的嚴重關切。第23條法律的主旨在於:「香港特區應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動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組織在香港進行活動,禁止香港組織與外國組織建立聯繫。」一般擔心,一旦立法過關將使得香港有更進一步中國化而「兩制」提前結束,「一國」提早到來之虞。香港的自由城市的形象將逐漸褪色。如香港民主黨領袖李柱銘為文所憂慮的:這將是中國的文字獄的魔掌的延伸。
就制度層面而言,香港政制既已設計為行政主導的模式,政權集中在行政長官一人,那麼,中央只要能任命一個處處先為其設想,一切聽命行事的行政長官即可達到其所要求的境地。準此,香港的選委會其時只不過是只橡皮圖章而已。「港人治港」的承諾最終必然動搖。今年「非典型肺炎」(SARS)在廣東爆發傳開後,東南亞國家對中國旅遊者下禁令時,香港並未以同樣的作法對待中國。一般猜測,顯然香港特區政府擔心此舉會惱怒北京當局,而任其發展。
第23條的訂定意味著北京要以犧牲國家公民的自由和權利為代價來保護民族的安全。令人擔心的是這一趨勢可能使港人的基本人權、民主法治和國際的形象遭到斲傷。委實,香港的經濟乃建立在一個公正的法治基礎上。香港一旦喪失自主權,不能維持一個公正的法治體系,那麼,香港的經濟也將受到拖累。條文中有關分裂、顛覆和新聞自由的條文勢將限制各種自由,使得經濟體過於政治化。這是一種阻礙,是負面的因素。連帶地,這也將會影響國際資本進出香港的意願。
如果「一國兩制」的涵意最終不能回歸到「香港的未來應由港人決定」的基礎上來詮釋,那麼,「一國兩制」充其量只是北京蠶食香港的權宜手段。鄧小平曾說:「『港人治港』有個界線與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問題是,「愛國」的界線與標準又是什麼?如果處處以北京的定義為準,那麼,愛國主義的大帽子終將使得很多人不敢發表反對意見。回顧香港回歸六週年,基本法23條的立法呈現的是一個正邁向民主退化與法治褪色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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