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根據警方統計,去年偷渡來台的大陸偷渡客人數大幅增加,達一千八百多人。其中多數偷渡客都是在內陸遭警方查獲,而從事色情賣淫者超過三分之一。另外去年迄今年五月,依「金門協議」辦理遣返十四次,遣返人數超過兩千人。
警政署指出,所謂的「大陸偷渡犯」是指未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向內政部申請入境許可,而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的大陸地區人民。
去年警察機關查獲大陸偷渡犯一千八百三十三人,較九十年增加六百二十人。其中查獲時「尚未工作者」有八百五十九人 (占比例百分之四十六點八六),「從事色情賣淫」六百四十二人(占比例三十五點零二),「非法工作」有三百二十一(占比例十七點五一)。
至於查獲地點,歷年都是以內陸查獲者較多,去年治安機關在內陸查獲一千八百零六人,較九十年增加六百零六人。其中由警察機關查獲移送者有一千五百九十六人(占內陸查獲比例百分之八十八點三七),以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等警察局為多。
針對大陸偷渡客收容情形,警政署表示,目前查獲大陸偷渡犯吃住穿都由政府負責,以人道方式照顧、管理,但已成為政府一大負擔。現階段遣返作業,主要是依據兩岸簽訂的「金門協議」辦理,警政署每月二次函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催促對岸依協議接返。去年實施九次,遣返一千四百零二人;今年一到五月實施四次,遣返六百二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