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木風7月11日報導) 中國的腐敗大案真是層出不窮。當記者撰寫這篇系列報導走筆至此的時候,又傳來前湖北省省長和前遼寧省省長張國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當局逮捕的消息。這是繼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中銀上海行長周路等人之後,又一個捲入腐敗案件的重量級人物。
分析起來,中國的腐敗大案涉及的主要是兩類人,一類是掌握經濟資源的政府官員,一類是事業有成的的民營企業家。他們相互勾結,把中國的腐敗水平從一個高峰推向新的高峰。
*腐敗吞噬百姓血汗*
然而,人們或許已經注意到,最近幾年發生的腐敗大案,都涉及金額龐大的違規貸款、金融欺詐,動不動就是十幾個億或者幾十個億。中國旅美經濟學家何清漣表示,從1998年以來,貪污腐敗造成的損失,在中國經濟中所佔的比例高達13%到16.8%。
腐敗金額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變化呢?首先是居民存款大幅度增加。據中國銀行公布的資料,截止到今年一月底,城鄉居民的銀行存款已經接近一萬億元。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教授李稻葵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指出,大量資金湧入國有銀行,使得長期存在的銀行內部監管機制的問題更加突出出來:“這幾年居民的存款增長的非常快,每年的增長速度遠遠超過GDP的增長速度。銀行積存了大量的儲蓄,大量的現金,這些現金需要貸出去。在貸款過程中,銀行內部也沒有一個很好的管理機制,對貸款員和貸款評判標準,沒有一個客觀的機制,使得貸款過程滲進了很多的主觀因素,一部分是長官意志,一部分是腐敗。至於貸款效益如何,是另一碼事了。”
*一張紙條可以決定巨額貸款*
曾經擔任福建省福州市經濟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的方覺,由於工作關係對銀行貸款操作程序相當了解。他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的銀行系統所謂的貸款規則只是裝璜門面,對那些申請少量貸款的小企業才適用。真正的巨額貸款手續之簡單是外間想像不到的:“中國的國有銀行,它們的規則是非常不完備的,很多規則只是在形式上模仿著銀行業的同行,但並不執行這樣的規則。腐敗的操作是非常簡單的,不像外界想像的那麼複雜。我因為從事過政府的經濟工作,從銀行取得一筆違規貸款,其程序之簡單,是外界難以想像的。”
方覺說,如果上海一個民營企業家需要貸款的時候,往往是先去跟上海某位主管官員接通關係,用利益或金錢換取領導的同意。這位領導給銀行行長寫一個紙條或者打一通電話要求銀行“支持”一下就把事情定下來了。方覺說,銀行方面對於企業的經營狀況、實際資產、還債能力等進行的所謂審查只是走個過場而已。
很清楚,貸款過程中的決定因素是主管官員的態度。
香港經濟學家李稻葵分析說,影響主管官員態度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巨額的賄賂,它決定貸款交易是腐敗案件,另一個是所謂工作需要,也就是這位官員從工作需要認為某個方面應當給予優先發展。這屬於長官意志:“我認為,象周正毅這類特大案件裡面,主要的問題還不是腐敗,經手人很多都是政府和黨內的高級官員,都是很有政治前途的,他們在這些問題上不敢大規模地索取或者接受賄賂。主要的問題還是長官意志。”
*大腐敗要有大靠山*
但是,北京天則律師事務所所長茅於軾則認為,政治因素對大腐敗案件的產生起著關鍵的作用:“腐敗案子的產生“跟銀行的監管密切有關。首先銀行的頭就有問題,象王雪冰就有問題。好幾個銀行的行長出問題。周正毅的情況估計和銀行裡頭也有問題。這是直接分析。從政治環境看,銀行的腐敗就跟政治有關係。大腐敗後面都有靠山那。”
茅於軾說,腐敗分子那麼猖狂,製造假帳,上下其手,後面沒有大靠山是根本不可能的。茅於軾還指出,中國國有銀行的特殊地位是造成銀行業腐敗的根本問題。他說,中國的銀行與西方銀行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是國家的獨資銀行,雖然改革進行了這麼多年,銀行依然是官僚系統的一部分,幾家主要的國有銀行的負責人都是副部級官員。
中國著名經濟學家何清漣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尖銳地指出,中國國有銀行業的新變化是“資產權力私人化和資產責任公有化”。由於銀行官員掌握的不是他們自己的資金,對貸款風險根本不在意。只要能夠通過貸款博得領導的讚賞,能夠給自己和家庭帶來好處,他們自然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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