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1日訊】去年冬天丹麥一起引人矚目的侵犯人權法律訴訟案件,於今年7月4日由丹麥司法部做出民事結論,在丹麥司法部民事公函中寫道:『經過了仔細的調查,司法部認為(GENTOFTE警察局)所述的這些理由不足以成為把法輪大法的請願地點改變的原因。……』
整個事件要追述到去年8月下旬的一天。每天在中國駐丹麥大使館前請願的法輪功學員突然被當地警察生硬地並不加任何解釋地命令:離開中國大使館正門對面的地方,在24米之外的路拐角處請願。
經過瞭解,中國大使館向警察局的高層寫了一份抱怨信,在信中,他們利用在“6.
4”前後,除法輪功學員的請願活動外還有別的團體的抗議活動,他們有意把不同團體在抗議時採用不同方式的事實混淆在一起,利用丹麥警察對法輪功的真相還不夠清楚,對中國的情況不十分瞭解作為可鑽的空子,把攻擊、誣陷的矛頭直接指向法輪功。
由於幾年來,當地警察局(GENTOFTE)對法輪功的和平友好,一貫配合警察工作,以及遵守法紀等已經有了深刻的瞭解,因而不理會中國大使館的三番五次的無理抱怨及要求。他們就繞過當地警察局,把抱怨信送到警方的高層,迫使當地警察局在上級的壓力下,與他們達成妥協,把學員們至少挪到10米以外的地方。
針對這種變相的迫害與誣陷,丹麥法輪功學員立即採取各種方式,通過各種渠道,向政府、向媒體,向社會揭露這場民主國家裡發生的侵犯人權的行為。一時間,此事引起丹麥公眾一片指責。丹麥議會人權委員會直接過問此事,並為此召集會議,向學員們瞭解真象並向外交部長提出質詢。人權委員會的副主席在電視上接受採訪,批評警方的錯誤做法。當地警察局長在電視鏡頭前顧左右而言其他,無法正面回答記者的問題。在社會的強大輿論壓力下,一個星期以後,學員被當地警察友好地通知,挪回到離原來的請願位置不遠處,但不能在使館正門的對面請願。
對於法輪功學員來說,他們什麼事也沒做錯,如果接受這樣的安排不就等於認同江氏政權變相侵犯到丹麥人的基本人權,於是學員們持續向警察局及社會各層大量地講清真象。在當地警察局仍然堅持原來決定,在2002年12月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就此案件向丹麥司法部提出了申訴。
在這為時長達半年之久的時間中,學員始終把此事作為江氏政權將迫害法輪功的行為延伸到海外的實例,向丹麥政府,議會及社會各階層講真象。丹麥司法部最後意識到這個案例涉及到丹麥人民的基本人權問題。經過了層層的慎重考查和審理,丹麥政府最終還是以丹麥民族對人權,民主與和平的深刻理解的優良傳統為重,做出了以上的判決。
後續報導:7月7日,學員在經歷了近一年的和平、理性的努力後,回到了中國大使館正門對面的地方。在學員靜靜地和平靜坐不久,在中國使館的要求下,來了兩位警察。
學員問:『收到司法部的信了嗎?』
『收到了,但是中國使館說你們擋住了門口汽車進出的路。』
『幾分鐘前,剛有一輛車開進大門裡。其實他們的24小時監控的攝像機最能說明問題,可以讓他們拿出交通被擋住的攝像記錄來。』
『是的,我們可以看到,你們根本不可能擋住他們路。』兩位警察友好地回答。 接下來,學員向警察介紹法輪大法以及在中國受到的迫害,兩位警察饒有興趣地聽學員講真象。
這場看似平凡的法律訴訟案件,其實不平凡。中國這個強大政治機器在江氏政權的運作下,對於法輪功這個和平的煉功團體運用了全國的人力、財力及所有的媒體,在海內外大量的進行詆譭及迫害。但丹麥政府明智的判決以及對人權的捍衛,又一次成功地戰勝江氏政權的黑暗手段,讓人權再一次得到正義的伸張。(//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