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訊】大紀元譯自6月30日衛報/ 儘管香港曾得到各種“永遠不會被遺忘”的保證,但自1997年主權回歸後,香港顯然已經從英國的視野中消失了。直到最近,香港才又一次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但這次使香港再次揚名的原因是SARS。明天是香港回歸大陸六周年的日子。成千上萬的香港人將走上街頭,抗議由並不具全民代表性的香港立法局針對反顛覆法而採取的立法活動。這一立法活動是最應該引起英國注意的事件。
每個人都知道,按照基本法第23條,香港必須要制定反顛覆、反煽動的法律。這些法律也必須包括針對其他一些反國家行爲的條款。儘管根據基本法,香港在此一問題上有自主權,但一些香港高級官員承認,是次立法活動,從時間到內容,都是事先要經過北京方面同意的。
最令人擔憂的是,根據新條款,任何與大陸被禁組織有聯繫的香港民間組織,都會成爲非法組織。很明顯,如果新條款成爲法律,香港的法輪功組織就會失去合法地位。法輪功在大陸已經被禁。中國官方對其禁止法輪功所做的荒唐解釋是,法輪功威脅國家安全。
人們並不對香港保安局局長在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上抱有幻想。新立法的另一條款是有關國家機密的條款。這一條款對於香港媒體來說尤爲重要。香港回歸後,媒體受到的壓力越來越大。政府同時也拒絕了有關應允許爲公衆利益辯護的呼籲。
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由於對SARS危機的處理手法在香港已經很不得人心。在SARS危機爆發後,董建華最初壓制了各方對大陸政府掩蓋疫情作法的指責。香港大學做的一次民調顯示,超過70%的香港民衆認爲,董建華在推動新立法的問題上,並不介意香港民衆的看法,他更在乎的是北京的意願。董建華還在有關“政治研討”的議題上打了退堂鼓。很多人曾對所謂的“政治研討”抱有希望,認爲通過“政治研討”,香港有望在2010年前實施真正的民主選舉。
新的反顛覆法如果不經過修改就被通過,將不會有助於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前途的信心。新條款也違反了1984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時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即,香港法律制度將維持不變。英國目前與中國的關係,和以前相比,已大有改進。英國現在應該向中國政府明確說明,中國在新條款立法的問題上已違反了這項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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